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786传真:0393-****836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7月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 1 | ****燃料油仓储项目 | **市**濮城镇玉张村西200米3号 | **** | ****在**市**濮城镇玉张村西200米3号建设燃料油仓储项目 | **晟达****公司 | 1.废气。燃料油储罐呼吸废气、装载卸车挥发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回收,通过冷凝+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采取LDAR治理技术,可减少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泄漏量。应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VOCs绩效引领性指标。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底泥、油罐清洗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清理完直接拉走处置。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