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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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0 10:45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臻奇****公司(合同包一)

供应商地址:**省**县**镇芹洲路101号1#楼一层西侧对应的-1号场地

包组或产品名称:粮油、蔬菜及奶制品类

折扣率(%):88.****000

供应商名称:******公司(合同包二)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盖山镇盘屿路854号5#楼5-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肉类、水产品类

折扣率(%):8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臻奇****公司(合同包一)

****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粮油、蔬菜及奶制品类:包括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干货、调味品、烘焙材料、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等;

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3年,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本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

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公司(合同包二)

****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肉类、水产品类:动物肉及其附件、水产品(含鲜活海产品、冰鲜水产品、淡水产品、贝类品),冷冻制品类。

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等。

3年,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本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

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包1、采购包2: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分别向各个合同包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以转账或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按 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 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款账户:****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合同包一代理服务收费:4.3326万元;合同包二代理服务收费:3.1582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4908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包一:

1.1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合同包二:

2.1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审情况如下:

(1)**臻奇****公司已被推荐为合同包1的中标候选人,且同时也有参加合同包2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 “序号33”中“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即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和工作进度,投标人可对一个或一个以上合同包同时进行投标,采购人将确定不同的中标人分别承担合同包1和合同包2服务工作。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合同包号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即先对合同包1进行评审并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之后对合同包2进行评审。若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合同包1的中标候选人,且同时也有参加其他合同包的投标,则依照本特别约定,该投标人在后续其他合同包中视为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以此类推。”,**臻奇****公司在合同包2中视为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委员会评议,其余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中标日期:2026年7月10日(项目编号:****)。

4、****一中标人:**臻奇****公司的评审得分为95.07分;合同包二中标人:******公司的评审得分为97.89分;

5、本项目合同包一的中标结算率为0.88(即折扣率:88%),结算时以各采购配送食材的基准价、中标结算率、实际采购数量为依据计算;本项目合同包二的中标结算率为0.85(即折扣率:85%),结算时以各采购配送食材的基准价、中标结算率、实际采购数量为依据计算。

6、本中标公告代理费收费标准的中标金额按预算金额乘以对应中标结算系数计算得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2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徐一彬、林秀晶/0591-****3310、****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林秀晶

电 话:0591-****3310、****3312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0
中标通知
【中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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