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专精特新C区年产2500吨氯羟吡啶中间体项目、专精特新C区年产3630吨专用化学品项目(二期)、年产8万吨水溶肥料生产线项目、上川镇砂梁墩村玉米烘干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专精特新C区年产2500吨氯羟吡啶中间体项目 | **新区专精****基地项目C区55#、59#厂房 | **欧****公司 | ******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500吨氯羟吡啶生产设施,其中55#厂房建设2793t/a脱氢乙酸生产设施(脱氢乙酸作为59#厂房氯羟吡啶的原料,也可作为中间产品外售),59#厂房建设2500t/a氯羟吡啶生产设施,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万元,占本项目投资的6.8%。 | 施工期:项目租赁已有厂房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项目55号车间高浓废气经两级冷凝(-15℃)预处理后与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中间罐废气汇合,经“两级碱洗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5号车间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59号车间氨化废气经氨水槽(2个并联)吸收预处理,重氮化废气经“一级次氯酸钠-碱液吸收”预处理,氯化、蒸发废气经碱液吸收釜(3个并联)吸收预处理,干燥包装含颗粒物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其他工序高浓废气、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中间罐废气汇合,经“两级次氯酸钠-碱液吸收+一级水洗”处理后,依托55号车间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NMHC、TVOC、HCl、氨、氯气、颗粒物、苯系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NOx、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异味管控,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氯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甲苯、酚类、颗粒物、NOx、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废水:项目废水为工艺废水(脱氢乙酸生产线离心废水、氯羟吡啶生产线抽滤废水、氯羟吡啶生产线离心废水、氯羟吡啶生产线氯化蒸馏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蒸汽冷凝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初期雨水、循环水排水。其中脱氢乙酸生产线离心废水经单独设置的“中和+蒸馏脱前馏分脱盐”处理后,回用于液碱配制和洗涤工序;尾气吸收塔废水经“中和+蒸馏脱前馏分脱盐”处理后,回用于尾气洗涤塔补水;设备清洗废水经“中和+蒸馏脱前馏分脱盐”处理,回用于设备清洗;蒸汽冷凝水优先回用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无法回用部分外排;氯羟吡啶生产线抽滤废水、离心废水、氯化蒸馏废水经“中和+蒸馏脱前馏分脱盐”处理后,与地面冲洗水(沉淀处理)、循环水排水(沉淀处理)、初期雨水(沉淀处理)、无法完全回用的蒸汽冷凝水汇合,经调节池调节后经厂区废水排口及专精特新C区一期废水外排水****工园区污水管网,****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固体废物:项目蒸馏残渣、抽滤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蒸馏釜残、前馏分、废导热油、废气处理冷凝液、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时贮存量不超过3吨。危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 2 | 专精特新C区年产3630吨专用化学品项目(二期) | **新区专精****基地项目C区17#厂房 | 柏盛新****公司 | ******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设施并新增部分设备,建设年产800t电子级1-萘酚生产设施(产品包括674t/a电子级1-萘酚(一级品)、126t/a电子级1-萘酚(二级品))、年产50t 1,6-萘二磺酸钠生产设施、年产20t 1,6-二羟基萘生产设施、年产20t 2,7-二羟基萘生产设施、年产180t 2,7-萘二磺酸钠、56t 2,6-萘二磺酸钠生产设施(2,7-萘二磺酸钠、2,6-萘二磺酸钠同时出产品,并副产硫酸钠和氯化钠)、年产10t 2-萘酚-7-磺酸钠生产设施、年产5t 1,7-二羟基萘生产设施,其中1,6-二羟基萘、2,7-二羟基萘共用一条生产线,1,6-萘二磺酸钠、2,7-萘二磺酸钠、2,6-萘二磺酸钠共用一条生产线。上述产品除2,7-萘二磺酸钠、2,6-萘二磺酸钠同时出产品外,其余产品均不同时生产。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本项目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占本项目投资的12%。 | 施工期:项目租赁已有厂房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项目DA002排口废气处理措施新增一级冷凝,其余均依托现有工程。1,6-二羟基萘生产线、2,7-萘二磺酸钠、2,6-萘二磺酸钠生产线、2,7-二羟基萘生产线、1,7-二羟基萘生产线、2-萘酚-7-磺酸钠生产线含SO2、氯化氢、硫酸雾无机高浓废气与罐区废气汇合,经两级碱洗处理后,依托现有工程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含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预处理;电子级1-萘酚生产线有机高浓废气经一级深冷(-15℃)预处理;1,7-二羟基萘生产线有机高浓废气经一级深冷(-15℃)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1,6-萘二磺酸钠生产线高浓废气、2,7-萘二磺酸钠、2,6-萘二磺酸钠生产线有机高浓废气、尾气洗涤废水处理工序高浓废气、集气罩收集的低浓度废气汇合,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一级冷凝(新增)+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工程18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异味管控,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废水:项目废水处理设施新增调节池2座,其余均依托现有工程。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循环水排水、蒸汽冷凝水、有机气体尾气吸收塔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水环泵废水、双效蒸发废水,有机气体尾气吸收塔废水、设备清洗水经蒸馏脱前馏分脱盐预处理;真空水环泵废水经蒸馏脱前馏分预处理;循环水排水经沉淀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工艺废水、蒸汽冷凝水、双效蒸发废水汇合,经调节池(新增)调节后依托现有废水排口经专精特新C区一期废水外排水****工园区污水管网,****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固体废物:项目蒸馏残渣、压滤废酸、压滤废液、压滤残渣、蒸馏残液、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实验室废液、废水蒸馏前馏分、废水蒸馏釜残、废气处理冷凝液、在线监测废液、设备检修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酸储存于废酸储罐(新增),蒸馏残液于废液储罐(新增),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时贮存量不超过3吨。危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 3 | 年产8万吨水溶肥料生产线项目 | 兰****园区,租赁**科迪二期产业园2-2号厂房 | **金域农科****公司 | **蔚蓝****公司 | 项目建设1条6万吨粉剂肥料生产线、2条1万吨水剂肥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及部分公辅工程,部分公辅工程依托**科迪二期产业园现有设施,建成后年产肥料8万吨。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1.78%。 | 施工期:项目租赁已有厂房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粉碎、筛分、混合、包装和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侧吸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浓度限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生产设备设置于地下,未收集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浓度限值;原料尿素堆放及生产过程产生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限值要求。废水:项目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科迪二期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区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作为肥料外售,废过滤器及滤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填埋场处理。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 4 | 上川镇砂梁墩村玉米烘干厂项目 | **新区上川镇沙梁墩村 | ******公司 | ******公司 | 项目建设日烘干800吨玉米烘干塔一座,16t/h生物质热风炉一台,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烘干玉米粒6万吨,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4.47%。 | 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施工建材运输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过程中采取围挡施工、根据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回填,规划好施工场地的运输道路,并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施工、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不应超载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扬尘、采取上述措施可以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冲洗及养护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项目区内设旱厕,生活污水待施工结束后清掏用于施肥。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废水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理。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使用频次;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鸣号,避免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以保障其正常运转,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运营期:废气: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过筛清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浓度限值。废水:项目脱硫除尘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抽污车拉运至****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固体废物:玉米皮屑外售周边养殖企业作为饲料综合利用;灰渣收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尘、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填埋场处理。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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