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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将位于大岭街道池竹村、大洲村、大岭社区地段197067.6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交通运输局,用作**县环**路市政工程(产业大道至省道S356段)项目。根据国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现对拟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19日(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交通运输局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 用地位置 | 用地总面积(㎡) | 土地用途 | 具体建设项目名称 | 用地申请者 |
| 大岭街道池竹村、大洲村、大岭社区地段 | 197067.62 | 城镇村道路用地、防护绿地 | **县环**路市政工程(产业大道至省道S356段)项目 | ****运输局 |
联系电话:0752-****824 地址:**县**街道景民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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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