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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81MA9FQ1WN3X | 建设单位法人:张广芝 |
| 李龙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区府店镇牛窑村营君路 |
| **区**矿山技术改造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 分阶段验收(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府店镇牛窑村营君路 |
| 经度:112.850030 纬度: 34.524820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07 |
| 偃环监表〔20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852.9 |
| 717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81MA9FQ1WN3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4MA4679NX95 | 竣工时间:2022-01-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1942 |
| 改扩建(矿产**整合)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矿产**整合)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采规模200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规模2000万吨/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自上而下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自上而下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气:钻孔机自带除尘器、采用深孔爆破技术;采区及堆场喷雾洒水;洒水系统由洒水车配套的洒水装置构成。水污染防治:雨水导排系统-由于****地势低,沟谷发育,采场汇水可自然排出。为防止大气降水的汇入,一是在台阶一侧修筑简易排水沟,排水沟自内向外修成 5‰的坡度,便于废水自然排泄。二是在采场外围迎水面的合适位置开挖截水沟,将采坑外的大气降水以自流方式排出。固废处置措施-外排土场:排土场布置在采场西**现状遗留的采坑内,呈东向西延伸,排土场占地132.0亩(合8.80hm2);设计最终终堆高65.47m,总容积420.0万m3;排土场上部修截水沟,下部修3道挡渣墙,采用浆砌石结构,挡渣墙下部预留泄洪孔;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理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运输道路路面硬化,道旁绿化,路边截排水沟;**边开采开复垦,闲置区域全部恢复;对现状生态破坏区进行整治,治理区面积共计69.08hm2。 | 实际建设情况:大气:钻孔机自带除尘器、采用深孔爆破技术;采区及堆场喷雾洒水;洒水系统由洒水车配套的洒水装置构成。水污染防治:雨水导排系统-由于****地势低,沟谷发育,采场汇水可自然排出。为防止大气降水的汇入,一是在台阶一侧修筑简易排水沟,排水沟自内向外修成 5‰的坡度,便于废水自然排泄。二是在采场外围迎水面的合适位置开挖截水沟,将采坑外的大气降水以自流方式排出。固废处置措施-北部临时排土场布置在采场西北部的自然沟谷内,占地1.66hm2,容积14.3万m3,设计总堆置高度为17m,堆场在上游设置截水沟(4#水沟),截水沟宽0.5m、高0.7m、长度278m;下游坡底设置拦挡坝,采用块石浆砌结构,坝长70m,地面高2.0m、顶宽1.5m、底宽2.7m。**临时排土场布置在****老采坑,占地0.5453hm2,容积3.3万m3。设计总堆置高度为7m。不设置截水沟。设置废石中转场:容量1.9万m3。在堆场坡脚处设置高1.0 m的挡墙,并在挡墙上部设置高2.0m的围挡。挡墙采用浆砌块石砌筑,宽0.5m,高1.0m。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理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运输道路路面硬化,道旁绿化,路边截排水沟;**边开采开复垦,闲置区域全部恢复;对现状生态破坏区进行整治,治理区面积共计53.23hm2。 |
| 1)排土场容积减小。减小原因:环评相比,剥离的固体废物大部分外售综合利用,固废物去向调整后,最终处置量减少 2)生态修复治理区面积减少,用于植被恢复的区域减少15.85hm2,减少原因治理3区内部分区域被征用为工矿仓储用地已用于一期“400万吨骨料加工系统”建设,不具备植被恢复条件。该部分修复内容调整至矿山服务期满、配套设施拆除后进行。 3)建设肉发生变化后,企业编制了《******区**矿山技术改造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工程)环境影响变动情况分析说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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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雨水导排系统-由于****地势低,沟谷发育,采场汇水可自然排出。为防止大气降水的汇入,一是在台阶一侧修筑简易排水沟,排水沟自内向外修成 5‰的坡度,便于废水自然排泄。二是在采场外围迎水面的合适位置开挖截水沟,将采坑外的大气降水以自流方式排出 | 不排放 | 雨水导排系统-由于****地势低,沟谷发育,采场汇水可自然排出。为防止大气降水的汇入,一是在台阶一侧修筑简易排水沟,排水沟自内向外修成 5‰的坡度,便于废水自然排泄。二是在采场外围迎水面的合适位置开挖截水沟,将采坑外的大气降水以自流方式排出 | 不涉及废水排放,未对水质情况进行监测。 |
| 1 | 钻孔机自带除尘器、采用深孔爆破技术;采区及堆场喷雾洒水;洒水系统由洒水车配套的洒水装置构成。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钻孔机自带除尘器、采用深孔爆破技术;采区及堆场喷雾洒水;洒水系统由洒水车配套的洒水装置构成。 | 监测期间矿山开采区边界无组织粉尘监控浓度测定值范围为0.253mg/m3~0.359mg/m3,监测期间南侧临时排土场边界无组织粉尘监控浓度测定值范围为0.250mg/m3~0.338mg/m3,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排土场布置在采场西**现状遗留的采坑内,呈东向西延伸,排土场占地132.0亩(合8.80hm2);设计最终终堆高65.47m,总容积420.0万m3;排土场上部修截水沟,下部修3道挡渣墙,采用浆砌石结构,挡渣墙下部预留泄洪孔;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理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 固废处置措施-北部临时排土场布置在采场西北部的自然沟谷内,占地1.66hm2,容积14.3万m3,设计总堆置高度为17m,堆场在上游设置截水沟(4#水沟),截水沟宽0.5m、高0.7m、长度278m;下游坡底设置拦挡坝,采用块石浆砌结构,坝长70m,地面高2.0m、顶宽1.5m、底宽2.7m。**临时排土场布置在****老采坑,占地0.5453hm2,容积3.3万m3。设计总堆置高度为7m。不设置截水沟。设置废石中转场:容量1.9万m3。在堆场坡脚处设置高1.0 m的挡墙,并在挡墙上部设置高2.0m的围挡。挡墙采用浆砌块石砌筑,宽0.5m,高1.0m。 |
| 1 | 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运输道路路面硬化,道旁绿化,路边截排水沟;**边开采开复垦,闲置区域全部恢复;对现状生态破坏区进行整治,治理区面积共计69.08hm2。 (1)运输道路两侧也适当绿化,绿化树种以当地乡土树(草)种为主,选择适应性强,防尘效果好、护坡功能强的植物种。 (2)对已开采区及时进行复垦,以减少水土流失;不具备复垦条件的边坡地及时进行绿化,绿化树种以当地乡土树(草)种为主,选择适应性强,防尘效果好、护坡功能强的植物种。 (3)排土场坡面应及时压坡并绿化和复耕。服务期满后等采取水保措施,如设置马道排水沟、边坡防护,维护拦渣墙等,及时进行绿化和复垦。 (4)接替工程基建产生的渣土石全部妥善堆存于前期采坑,用于土地复垦,加强排土场的日常管理维护。 (5)加强生产管理和职工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禁止所有人员随意进入非工程用地区域活动,踩踏破坏植被,破坏地表生态,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工人随意砍伐周边树木及破坏植被。 | 运输道路路面硬化,道旁绿化,路边截排水沟;**边开采开复垦,闲置区域全部恢复;对现状生态破坏区进行整治,治理区面积共计53.23hm2。(1)对开拓道路、排土道路沿线进行了绿化,共栽种侧柏、连翘3622株,撒播草籽1311 m2,修建截排水沟7689米。 (2)对已开采区及时进行复垦,以减少水土流失;不具备复垦条件的边坡地及时进行绿化,绿化树种以当地乡土树(草)种为主,选择适应性强,防尘效果好、护坡功能强的植物种。 (3)排土场坡面应及时压坡并绿化和复耕。服务期满后等采取水保措施,如设置马道排水沟、边坡防护,维护拦渣墙等,及时进行绿化和复垦。 (4)接替工程基建产生的渣土石全部妥善堆存于前期采坑,用于土地复垦,加强排土场的日常管理维护。 (5)加强生产管理和职工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禁止所有人员随意进入非工程用地区域活动,踩踏破坏植被,破坏地表生态,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工人随意砍伐周边树木及破坏植被。 |
| 依托骨料加工系统生活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骨料加工系统生活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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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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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合的前4家石料厂全部关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整合的前4家石料厂全部关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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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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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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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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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