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400781 | 建设单位法人:易萍波 |
| 易萍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霞村 |
| **县建筑垃圾消纳处置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霞村 |
| 经度:114.****47500 纬度: 27.****791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1 |
| 芦环评字〔2024〕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40078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1MAC5RFWM5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E077MR03 | 竣工时间:2026-02-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092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占地面积67960平方米,购置板链机、复合筛、**度分选机、反击破碎机、磁选机等设备,通过预分拣(粗破碎)、复合筛、磁选、反击破碎等工艺;将建筑垃圾进行筛分,分离出建筑垃圾内的渣土、轻物质(可燃物)、砖石等,其中渣土作为工程填方使用,轻物质则运输至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砖石则作为水稳骨料外售,项目建成建筑垃圾总处理量约110万吨,服务年限为10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67960平方米,购置板链机、复合筛、**度分选机、反击破碎机、磁选机等设备,通过预分拣(粗破碎)、复合筛、磁选、反击破碎等工艺;将建筑垃圾进行筛分,分离出建筑垃圾内的渣土、轻物质(可燃物)、砖石等,其中渣土作为工程填方使用,轻物质则运输至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砖石则作为水稳骨料外售,项目建成建筑垃圾总处理量约110万吨,服务年限为10年。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筑垃圾经过地磅计量后进入卸料间暂存,先进行预分拣,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复合筛,再经**度分选机分选后磁选、人工分选、反击破后再二次磁选得到水稳骨料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垃圾经过地磅计量后进入卸料间暂存,先进行预分拣,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复合筛,再经**度分选机分选后磁选、人工分选、反击破后再二次磁选、经筛分得到水稳骨料 |
| 根据实际生产,在二次磁选后增加了一个振动筛,将水稳骨料产品细分为粗骨料和细骨料,产品产能及原辅材料均不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应按环评要求落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回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自动冲洗平台配套三级沉淀池(每级沉淀池容积为10m3,总容积共30m3)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车辆冲洗”标准,回用不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环评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回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自动冲洗平台配套三级沉淀池(每级沉淀池容积为10m3,总容积共30m3)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车辆冲洗”标准,回用不外排。 运输扬尘通过厂区内设置雾炮除尘器进行除尘,对运输车辆车身加盖防止物料的洒落,设置冲洗平台对运输车辆进出场前的车体、轮胎进行清洗,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装卸扬尘采用喷雾抑尘处理;投料废气通过三面防风墙、雨棚,进料口设置喷雾装置处理;堆场扬尘通过地面硬化、搭设三面防风墙、雨棚+喷雾抑尘处理;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搭设封闭式厂房+洒水抑尘+厂房机械通风自由沉降处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沉淀池沉渣: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池沉渣,定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运综合利用。 ②废渣土:建筑垃圾预处理复合筛工序中产生的筛下物渣土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运综合利用。 ③轻物质:**度分选过程中产生的轻物质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运焚烧厂处置。 ④废铁:磁选过程中产生的废铁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⑤废塑料:人工分选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⑥废MBR膜: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MBR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⑦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布袋除尘器使用后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机油过程会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定期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废机油桶:机油使用后会产生废机油桶,废机油桶定期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③含油抹布和手套:设备检修时会使用抹布及手套,产生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定期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项目物料、废水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排污口规范化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9337 | 0 | 0 | 0 | 0.934 | 0.93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 | 已建设处理能力60立方/天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已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29日进行验收监测 | |
| 2 | 三级沉淀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表 1 中“车辆冲洗”标准 | 已建设三级沉淀池(每级沉淀池容积为10立方,总容积共30立方) | 已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29日进行验收监测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设置布袋除尘器 | 已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29日进行验收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强化运输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车辆进出厂区附近道路严禁鸣号,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 已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29日进行验收监测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