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残疾人集中(即寄宿制)托养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权益,落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实施意见》(成残联〔2026〕22号)文件精神。现公开进行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遴选、规范准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择优确定优质托养服务机构。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具备合法资质、合规运营、设施完善、服务规范,可常态化提供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集中寄宿托养服务的机构,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护理院、****医院等合法合规服务机构。
三、标准条件(须全部满足)
1. 资质合规要求:机构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资质合法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护理院、****医院等合规机构均可申报。
2. 场地设施要求:服务场地产权清晰,租赁场地期限不少于3年(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设置相****服务区域,托养床位不少于10张。
3. 安全合规要求:配套相应的无障碍设施,具备合法有效的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提供食宿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
4. 人员配置要求:足额配齐管理人员、持证护理人员;承接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须配备驻场医护专业人员。
5. 信用服务要求:机构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6. 服务对象要求:至少有一名符合条件的在托(拟入托)残疾人。
四、申报材料清单(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1. 《**区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申报表》完整填写、加盖机构公章。
2. 机构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有效主体资质证照复印件。
3. 场地产权证明或合法租赁合同。
4. 有效的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
5. 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提供食宿服务的机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6. 专职管理人员、持证护理人员、康复人员、医护人员在岗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7.符合条件的在托(拟入托)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
五、资料收集
1.所有提交资料均为纸质资料。
2.资料收集时限:2026年7月17日前。
3.资料报送地址:****综合服务大厅(**区望丛中路167号)
4.联系电话:028-****0146(刘老师)
六、其它要求
1.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2.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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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