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宣传物料
招标公告
现对招标项目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招标主体:****、****广场
2、招标范围:********、****广场宣传物料制作
3、工期或合同期:暂定2026年8月21-2027年8月2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大可 联系电话:177****2578
三、资审要求
硬性要求:
1.申请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营业执照: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广告业务、标识标牌的设计、安装、维修、图文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
3.成立年份:公司的成立年份不少于3年及以上,不晚于2023年7月
4.注册资金:注册资金 不少于100万元(非近1年内增资达到)
5.平均年营业额:过去近3年的平均营业额度 不少于100万元
6.申请函签字盖章: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须为扫描件;不接受电子章、word)
7.设备要求:至少拥有 1 台 1.52m 以上宽幅四色室内喷墨写真机、1 台 3.2m 宽幅户外喷绘机以及印刷类相关设备;
8.类似项目经验:近 3 年内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地和实质上完成的单项合同不少于 3 个(至少一份不少于 10 万/年度合同);
9.履约情况:是否满足如下情况:在递交申请文件前2年内争端和诉讼已经全部按照该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对申请人无新的上诉;目前没有悬而未决的诉讼。 (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承诺函)
10.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是否具备:近2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出具承诺函 (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承诺函)
11.廉洁承诺:是否具备:签署的《供方廉洁承诺书》
12.注册地、办公地要求:注册地**,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地租赁或土地购买合同原件
13.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在临****公司****工厂,并提供厂房的产权购买证明或租赁合同
14.人员要求:公司员工不少于 8 人(其中含社保缴纳员工 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