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心自成立以来,无独立权属的办公场所,原租用永阳街道水栖怡园办公用房面积仅1024平方米。因省、市关于部门和事项进驻工作需要,2019年搬迁至现在的鸿森**小区办公用房进行办公,该办公用房产权属****所有,面积约3500平方米。前期**县为落实关于一窗通办、企业之家有关工作要求,累计投入1300万元按照《**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与服务标准》对鸿森**小区办公用房进行标准化改造,****服务区、咨询服务区、群众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专属功能区域,适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运行要求,且场地政务服务功能布局合理、服务配置完善、交通区位优势便利。在目前办公场地已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的前提下,若另行选址租赁,将新增装饰装修、搬迁等费用,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与当前防治和纠治政务服务领域“面子工程”的要求和“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要求明显不符,同时,继续租赁现在的鸿森**小区办公用房进行办公,能够最大程度保障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水、电、气等民生政务事项服务的连续性。按照《**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与服务标准》中关于选址和面积的要求“实体政务大厅应建设在辖区内人口较为集中、交通便利、公共设施完善的地方”“****政府实体政务大厅使用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县城为永阳街道,其辖区范围内适宜作办公用房且面积最大的房源目前有且只有2处(鸿森**和御山邸),鸿森**和御山邸可作为办公用房的面积均为3500平方米左右,御山邸小区位于城郊,交通相对不便利,且为毛坯房,重新装修会额外增加财政支出。目前,只有位于鸿森**小区的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功能布局、选址符合《**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与服务标准》,继续租用,不仅不会额外增加县财政支出,还能有效保障公共服务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政府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黔财采〔2024〕17号)中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第二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租赁期为3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永阳街道育才路26号办公楼一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兰静
联系电话:177****6296
联系地址:**县永阳街道鸿森**负二层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周美
联系电话:0851-****1115
联系地址:**县永阳街道虎城大厦七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韩瑶、王家焕、陈佳
联系电话:185****4486
联系地址: 贵****中心 7 号楼111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5.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