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经济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迎春大街辅路施工莱山经济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迎春大街辅路施工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迎春大街辅路施工 ****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迎春大街辅路施工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园-迎春大街辅路施工 项目编号: ****
工程地址: **区
建设规模: 迎春大街辅路,北起港**大街辅路,南至**大街,长约536米,红线宽12米。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王毅 联系电话: 0535-****760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王毅 联系电话: 0535-****760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史玉娇、林彦旭 联系电话: 0535-****090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09:00:00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A 97.84
B 96.35
C 99.11
**** 20.41 20.29 20.39 20.59 20.49 20.43 72.94 0 93.37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其他,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881.2600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 270 个日历天内完工。
******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144.9800 达到合格标准 至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70日历日内完工
****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482.3500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 270 个日历天内完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集团有限公司
1 文化综合体项目-古现大街道路工程
******公司
1 智能****中心东西两条道路及挡土墙工程
****公司
1 **市**区初家街道住宅小区道路破损维修工程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集团有限公司
1 王小凡 项目经理 (1)鲁237*********7997(2)鲁**B*********2123(3)1337**********2524 (1)市政公用工程(2)/(3)/
2 王玮 施工员 (1)鲁240********0635(2)鲁**C**********0391(3)3706**********0015(4)鲁** ***********0391 (1)/(2)/(3)--(4)--
3 朱天德 安全员 (1)6522*********1509(2)鲁**C**********2872 (1)/(2)/
******公司
1 孙国清 项目经理 (1)1043**********0858(2)鲁137*********7306(3)鲁**B*********6842 (1)/(2)建筑工程(3)/
2 宋仁杰 安全员 鲁**C**********5443 /
3 盖明帅 施工员 3718******2451 /
****公司
1 张学东 项目经理 (1)鲁**B*********0976(2)鲁237*********5934 (1)/(2)市政公用工程
2 于亚超 施工员 JX02******5151 /
3 李亭 安全员 鲁**C**********0995 /
4 李伟佳 质检员 JX02******2102 /
5 张晓磊 技术负责人 2017***0230 /
6 陈龙丽 资料员 JX02******5252 /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郑婷元 ****812.54(元) 72.94
七、公示时间: 2026-07-10 13:20:33 - 2026-07-13 23:59:59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补充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