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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政府****制作中心)
地址:**区果戈里大街298号
联系方式:139****3299
供应商(乙方):****
地址:**经开区**集中区赣水路21号
联系方式:158****6747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变更合同支付款项
主要标的: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年) | ¥9,572.03 | ¥9,572.03 | 黑A-P85H7车辆保险 一年 |
合同金额: 9,572.03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伍佰柒拾贰元零叁分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11日至2027年07月1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6年07月10日
2026年07月10日
无
合同附件:
********政府****制作中心)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