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区两站一街E5、E6地块东**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项目B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调查地块位于**区台湖镇,总面积4034.757m2(****中心点坐标为:39.78751°N,116.58160°E),用地历史主要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A51 医院用地。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环****公司
联系方式:173****2512 赵工
四、初查报告结论
(1)调查地块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未发现地下管线及地下构造物,调查地块及周边亦未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情况。
(2)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农用地使用,农业生产过程中会施用少量的农药,结合与调查地块类似地块土壤调查报告情况(历史主要作为农用地使用),调查地块农药基本无残留;灌溉采用地下水灌溉,从未有过污水灌溉情况。
(3)调查地块周边800m范围现状及历史上均无生产企业,因此调查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直接污染影响。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656-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地块调查工作到污染识别阶段结束。
五、意见提交形式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调查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如您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