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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游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2026〕-190号)文件要求,依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对**县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开展评估工作。根据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自评报告、评审组结合走访调查和实地考察并召开评议会后形成初评意见,现将初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7月9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
邮政编码:645250
联系人:赵雨曦
联系电话:0831-****086
附件:**县2025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初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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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