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临沂-沂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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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323MA3P1XC31F赵国桢
******省**市**县
**省**市**县**沂河以西,**南铁路、西二环、胜利河围合地段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处理厂建设项目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省**市**县 沂河以西,**南铁路、西二环、胜利河围合地段
经度:118.567370 纬度: 35.762230****服务局
2020-09-15
沂审服投资许字〔2020〕167号****
2024-05-2018000
18000****
****1323MA3P1XC31F****
****1323MA3P1XC31F******公司
913********293560L2024-04-30
2025-06-232025-07-22
http://lyhuanping.com/news/?4_1572.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属于**项目,项目位于**沂河以西,**南铁路、西二环、胜利河围合地段,主要处理****新区规划区域(**西**)的生活污水,收水范围为迎宾大道以北及沿滨河路周边;**三路以东,滨河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前埠子街以北;西二环以东,**三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前埠子街以北;前埠子街以南,寨里街以北,前埠子街以西,西一环以东,共四个区域,汇水面积****000m2,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处理工业废水。项目属于**项目,厂址位于**省**市**县**沂河以西,**南铁路、西二环、胜利河围合地段。项目主要处理****新区规划区域(**西**)的生活污水,收水范围为迎宾大道以北及沿滨河路周边;**三路以东,滨河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前埠子街以北;西二环以东,**三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前埠子街以北;前埠子街以南,寨里街以北,前埠子街以西,西一环以东,共四个区域城镇生活污水,汇水面积****000m2,不处置工业废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拟建项****处理厂建设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总占地面积46000平方米。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方/日。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项目总占地面积38750m2,实际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方/日。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用“预处理+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工艺;建设粗格栅渠、细格栅渠、生化池、二沉池、****泵站、磁混凝沉淀池、****泵站、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生物指示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脱水机泵房、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变配电室等构筑物,30千米污水收集管网等附属设施。采用“预处理+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工艺;建设粗格栅渠、细格栅渠、生化池、二沉池、****泵站、磁混凝沉淀池、****泵站、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生物指示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脱水机泵房、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变配电室等构筑物;已建成污水收集管网21km,污水收集能力达到2.4万m3/d,达到项目设计处理能力的80%,基本完成收集管网建设。
****新区规划区域(**西**)规划30km污水管网,现已完成主管道铺设,剩余部分支管由于管道走向和施工计划调整,尚未完成建设;已建成管网污水收集能力达到2.4万m3/d,达到项目设计处理能力的80%,基本完成收集管网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淀池、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泵站、反硝化滤池等产生的臭气,恶臭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生物滤池除臭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污泥浓缩池、均质池上清液,压滤机滤液,脱水机反冲洗废水,生物滤池预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本污水处理系统后排放。 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工作。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综合利用;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等产生的污泥外委焚烧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设备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化验室分析废水水质产生的化验室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控制措施。项目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淀池、生化池厌氧段、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产污源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机冲洗废水、滤池反洗水及生物滤池预洗涤废水等,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污泥脱水机冲洗废水、滤池反洗水、生物滤池预洗涤废水经管道返回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企业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实际产生污泥委托****焚烧处理,栅渣、沉砂、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委托沂******公司处置。 项目实际合理布局厂区建设,选择了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项目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淀池、生化池厌氧段、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产污源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机冲洗废水、滤池反洗水及生物滤池预洗涤废水等,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污泥脱水机冲洗废水、滤池反洗水、生物滤池预洗涤废水经管道返回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企业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实际产生污泥委托****焚烧处理,栅渣、沉砂、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委托沂******公司处置。 项目实际合理布局厂区建设,选择了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根据环保规范要求,危废核实补充在线监测废液、危废库冲洗废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区域减排量分别为COD:5146.5t/a,氨氮:366.83t/a。全厂外排废水中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28.5吨/年和16.425吨/年。严格执行《**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YSZL[2020]027号)总确认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拟建项目100m卫生防护距高范围内应禁止建设居民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单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现状住户须于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搬迁。 规范环境管理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定期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须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发[2020]12号)、《**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分类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发[2020]23号)等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送审核。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本****生态环境局****分局,并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管要求。项目验收核算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47.825t/a、0.469t/a,均满足项目环评及批复(沂审服投资许字[2020]167号)、《**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YSZL(2020)027号)及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经现场实际勘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现状住户****水厂职工休息宿舍;厂址周边0.5km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未发生变化,项目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企业建立了项目公众参与平台,在厂区进出口设置了环保信息公示栏,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相关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污水处理区、办公生活区、风机房、泵房实际配置了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设施,罐区设置了围堰。 项目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库等设置了相应的警告标志或提示标识,排气筒按照规范要求已设置了永久采样孔、采样检测平台,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已设置污水排放口、生物指示池。 项目已设置了安全环保部、化验室,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对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环境监测计划。 企业实际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填报申领了排许可证及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验收,编制了相应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运行。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填报排污许可,2024年5月20****环境局向****颁发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9年5月19日,证书编号:****;2024年6月25****服务局审批通过了****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建设项目(沂审服投资许字〔2024〕96号)。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照《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8]6号)文件要求,项目污水收集管网、预处理设施和深度处理设施设计流量、污泥脱水工艺、废气收集系统、危险废物种类等方面内容存在局部的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未超过五年,企业已开工建设,无需报****服务局重新审核。 企业自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已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093 0 0 0 1093 1093
0 147.825 328.5 0 0 147.825 147.825
0 0.469 16.425 0 0 0.469 0.469
0 0.809 3.285 0 0 0.809 0.809
0 37.997 164.25 0 0 37.997 37.997
0 33900 0 0 0 33900 3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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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厂 废水总排放口外排废水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限值及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其中COD、氨氮的排放浓度限值从严为30mg/L、1.5mg/L。 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工艺,实际形成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规模。 项目厂区外排废水pH范围为7.2~7.5,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悬浮物、色度、全盐量、硫酸盐、粪大肠菌群数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6.6mg/L、4.22mg/L、0.11mg/L、8mg/L、20倍、487mg/L、34.1mg/L、240MPN/L,总铅、总镉、总砷、总汞、总铬、六价铬、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烷基汞未检出,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限值及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pH:6.0~9.0(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10mg/L、总氮15mg/L、总磷0.3mg/L、悬浮物1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总铅0.1mg/L、总镉0.01mg/L、总砷0.1mg/L、总汞0.001mg/L、总铬0.1mg/L、六价铬0.05mg/L、色度30倍、石油类1mg/L、动植物油1mg/L、全盐量1600mg/L、硫酸盐650mg/L、粪大肠菌群数1000MPN/L、烷基汞:不得检出);化学需氧量、氨氮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26mg/L、0.284mg/L,满足企业自行加严浓度限值(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1.5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除臭设施 项目恶臭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淀池、生化池厌氧段、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产污源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淀池、生化池厌氧段、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产污源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 无组织控制措施 项目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区甲烷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 骨架剂(生石灰)储罐呼吸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采取各池体周围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0mg/m3、0.011mg/m3、16(无量纲),甲烷最大排放浓度为2.21mg/m3,折算体积浓度为0.22%,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甲烷:1.0%)。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控制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生产运行过程中对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在48.6~53.8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3~48.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对粗细格栅、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危废暂存间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粗细格栅、提升泵站、旋流沉淀池、污水处理池、臭氧发生间、加氯间、加药间、雨水收集管沟、污水输送管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域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防渗防腐施工。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工作。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综合利用;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等产生的污泥外委焚烧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设备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化验室分析废水水质产生的化验室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生产活动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鉴别标准和方法对固体废物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按照相关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企业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实际产生污泥委托****焚烧处理,栅渣、沉砂、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委托沂******公司处置。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企业对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了贮存、运输、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项目污水处理区、办公生活区、风机房、泵房实际配置了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设施,罐区设置了围堰。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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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现状住户须于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搬迁。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现状住户****水厂职工休息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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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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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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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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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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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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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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