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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汶、川红、郎川、资乐高速部分钢结构桥梁用钢板采购(GB01、GB02、GB03)
变更公告
(谈判编号:JZ-2026-007)
第01号补遗书
各潜在供应商:
本补遗书以《川汶、川红、郎川、资乐高速部分钢结构桥梁用钢板采购GB01包件、GB02包件、GB03包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前期补遗书(以下合称“川汶、川红、郎川、资乐钢板竞谈文件”)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将同步进行调整。如“川汶、川红、郎川、资乐钢板竞谈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变动内容如下。
一、原:第一章采购公告内“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内第1条‘获取时间’: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6年7月14日12时00分。”
变更为:“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内第1条‘获取时间’: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7月22日12时00分。”
二、原:第一章采购公告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开始时间内第2条‘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变更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开始时间内第2条‘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三、原:第一章采购公告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开始时间内第4条‘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7月14日14时00分 至 2026年7月14日14时30分。”。电子标服务
变更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开始时间内第4条‘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7月22日14时00分 至 2026年7月22日14时30分。”。
四、原:第一章采购公告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开始时间内第5条‘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15日9时00分。”。
变更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开始时间内第5条‘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23日9时00分。”。
五、原:第一章采购公告内“五、缔约保证金内第1条:供应商应在 2026年7月14日12时00分 前以供应商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采购人以下指定账户。”
变更为:“五、缔约保证金内第1条:供应商应在 2026年7月22日12时00分 前以供应商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采购人以下指定账户。”
六、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内“四、缔约保证金内第2条:供应商应在 2026年7月14日12时00分 前以供应商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采购人以下指定账户。”
变更为:“四、缔约保证金内第2条:供应商应在 2026年7月22日12时00分 前以供应商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采购人以下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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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川汶、川红、郎川、资乐高速部分钢结构桥梁用钢板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招采类型 | 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