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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省级视联网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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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审批的函》(赣府厅秘〔2026〕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助推我省政务视频**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保障视频**安全可靠传输,原则同意省级视联网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省级视联网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511-360000-04-04-821343)。
三、项目单位:****(省政务服务办)。
四、项目建设地点:依托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地址为分配的云**机房所在地,具体在可研报告批复中明确)。
五、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省级视联网共享服务平台,构建视频跨网安全交换通道。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六、项目投资匡算为878.64万元。
七、请你厅指导项目单位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和内容等,在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基础上,进一步测算和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抓紧落实规划、资金来源等建设条件,尽早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