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于:2026-07-10
****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磋商公告
****受****委托,对****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事务所,为****(以下简称“采购人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1服务对象:****集团****公司共计23家;服务期内新设立、****公司自动纳入统一服务范围,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3.2服务方式:采取固定坐班与线上即时响应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法律顾问团队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坐班办公,日常法律咨询、紧急合规事项做到即时响应、及时处置。
4.最高限价(服务费):20万元/年(含税,服务费不包含诉讼、仲裁案件专项代理费,以及因案件办理、专项业务对接产生的律师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实行年度考核、按年度支付服务费的模式。每年度开展履约考核,考核合格的,次年继续履行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集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7.质量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二、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能力,在团队组建、法律援助、资金实力、专业技术能力等相关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实力。
2.本项目服务团队须配备不少于5名执业律师,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驻场坐班律师1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近****机关的年度检查考核中未被评定为‘不合格’或‘暂缓考核’,且目前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提供承诺书);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政府采购网( www.****.cn)(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网站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出时间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供应****分所,****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总****分所的人员和业绩等资料,分所参与的不得用其总所的人员及业绩等资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其对本项目的响应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5日。
2.获取地点:线上邮箱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申领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后四位+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人全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科技支行
账号:220********000001136
行号:105****00055
财务电话:0431-****3573联系人:侯女士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项目编号后四位标书款+公司名称”等信息。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3时30分整。递交地点:****国资委****中心第一开标室(**市硅谷大街3988****集团5楼)。标书代写
2.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大路3503号
联系人:王羽
电 话:176****336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硅谷大街 3988 ****集团4 楼
联系人:尚怡菲
电 话:0431-****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