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公司年产20000吨水污染处理剂及1000万平方米反渗透膜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该****经济开发区****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拟**水污染处理剂和反渗透膜片生产线及相应配套工程,年产20000吨水污染处理剂及1000万平方米反渗透膜片,同时年产副产品七水硫酸镁19000吨。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三****研究所评估****生态环境局相关意见,以及《**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6]G090006号),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开发区总体规划》《****开发区****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需落实的重点事项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反渗透膜片车间工艺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白球车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污染处理剂车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七水硫酸镁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尾气、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一同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环境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污染雨水等可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政府、园区及生态环境部门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水、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有关规定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15.399吨/年、氨氮1.54吨/年、二氧化硫 0.072吨/年、氮氧化物10.885吨/年、挥发性有机物6.813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总量已通过调剂取得。
项目建设地点属****工业园区,不属于城市建成区;行业类别为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C2666),不属于国家和省实行总量控制的重点排污行业,不属于四项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行业,属于闽江流域上游的水污染型工业企业。按照重点区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原则,化学需氧量、氨氮按1.2倍调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倍调剂,本次所需申购总量为:化学需氧量18.479吨/年、氨氮1.848吨/年、二氧化硫0.072吨/年、氮氧化物10.885吨/年。****公司应自行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购所需总量。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支队****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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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