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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014750G | 建设单位法人:孙浩淳 |
| 刘志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坡区 |
| **市**坡区西彭镇宝恒路99号 |
| 戴卡捷力铝合金轮毂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坡区 西彭镇宝恒路99号 |
| 经度:106.342770 纬度: 29.34499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0 |
| 渝(九)环准〔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14750G001V |
| 2025-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0 |
| 116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5********014750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蓉成启业****公司 |
| ****0106MA65U1R00G | 验收监测单位:中检(**)检测****公司,******公司 |
| 915********55506XQ,****0112MA6818CJ4C | 竣工时间:2026-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8kjXEu |
| 项目属于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生产汽车轮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于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生产汽车轮毂。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1#生产厂房生产能力由334万件/年提升至500万件/年;将2#生产厂房C线生产能力由250万件/年提升至300万件/年。2#生产厂房新增汽车轮毂生产200万件/年;使总生产能力达1000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规模未发生变化,将1#生产厂房生产能力由334万件/年提升至500万件/年;将2#生产厂房C线生产能力由250万件/年提升至300万件/年。2#厂房北侧新增毛坯件200万件/年(未建设涂装和前处理工序),该涂装和前处理生产规模将纳入后续验收。 |
| 未发生变动,未建设部分纳入后续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熔铸、机加工、热处理、前处理、涂装及装配工序;并配套辅助生产工艺为铝屑再利用、铝渣再利用、检测中心。 | 实际建设情况:熔铸、机加工、热处理、前处理、涂装及装配工序;并配套辅助生产工艺为铝屑再利用、铝渣再利用、检测中心,生产工艺无变化。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轮毂联合生产厂房:①A、B线合金、铝屑熔炼(精炼出渣)、保温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7m排气筒(DA001)排放;②A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10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02)排放;③B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10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03)排放;④A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2000m3/h的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⑤B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2000m3/h的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010)排放;⑥A、B线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⑦炒渣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36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18)排放。 2#轮毂联合生产厂房:①C线合金、铝屑熔炼(精炼出渣)、保温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8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7m排气筒(DA019)排放;②C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22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20)排放;③C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20000m3/h的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23)排放。④C线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25)排放;⑤C线涂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0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26)排放;⑥炒渣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3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29)排放。 其他:①生产车间一合金、铝屑熔炼(精炼出渣)、保温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43)排放;②涂装循环水池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20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水汽分离+干湿过滤+活性炭)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44)排放;③废水处理臭气、危废贮存库废气通过集中收集后经设计风量为56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47)排放。 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后(隔油池处理能力10m3/h)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倒班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经3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50m3/d)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后汇入杨柳曲河。通过对含油废水、前处理废水、含漆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分类分质进行预处理,再通过生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后汇入杨柳曲河。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已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站进行调整,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由《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调整为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调整水解酸化反应池、触氧化反应池、二沉池等停留时间,处理能力由1550m3/d增至2500m3/d。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场地西北面设置有2处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330m2。除金属切屑预处理后回炉生产,其他危险废****公司清运、处置。本次验收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均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并在设置托盘,并设置有废气收集装置。 ②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站北侧设置有2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建筑面积200m2和10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交******公司清运处置。 ③餐厨垃圾: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点,交**益渝****公司清运处置。 ④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由******公司清运处置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后(隔油池处理能力10m3/h)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倒班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经3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50m3/d)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后汇入杨柳曲河。项目生产废水通过对含油废水、前处理废水、含漆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分类分质进行预处理,再通过生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后汇入杨柳曲河。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已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站进行调整,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由《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调整为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调整水解酸化反应池、触氧化反应池、二沉池等停留时间,处理能力由1550m3/d增至2500m3/d。 (2)废气治理措施 AB线合金、静置、铝屑熔炼(炉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8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A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10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02)排放;B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10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03)排放;A线热处理炉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15m高排气(DA004)筒排放;B线热处理炉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15m高排气(DA005)筒排放;C线热处理炉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15m高排气(DA006)筒排放;D线热处理炉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15m高排气(DA007)筒排放;A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2000m3/h的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A线清洗烘干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B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2000m3/h的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010)排放;B线清洗烘干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根15m排气筒(DA011)排放;A线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12)排放;B线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13)排放;AB线的喷粉烘干以及涂装进行了整改(由“生物喷淋”更改为“喷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处理风量为200000m3/h),1#轮毂联合生产厂房中两条线的喷粉烘干以及涂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DA014)排放;1#轮毂联合生产厂房喷砂废气集中收集后经风量为10502m3/h的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一线模具保温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集中收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16)排放;抛丸过程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风量为1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一线炒渣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36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18)排放;CD线合金、静置、铝屑熔炼(炉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8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19)排放;C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22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20)排放;E线热处理炉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15m高排气(DA021)筒排放;F线热处理炉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15m高排气(DA022)筒排放;C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20000m3/h的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23)排放;C线清洗烘干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24)排放;C线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25)排放;C线涂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0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7m排气筒(DA026)排放;二线磨具喷砂废气集中收集后经风量为7419m3/h的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二线模具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集中收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28)排放; 炒渣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3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29)排放;CD线精炼出渣、铝屑、保温废气(炉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30)排放;D线铝屑炉处理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22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31)排放;2#厂房G线1台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2)排放;1#旋压加热保温炉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3)排放;2#旋压加热保温炉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4)排放;3#旋压加热保温炉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5)排放;生产车间一合金、保温炉熔炼(炉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36)排放;涂装循环水池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20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水汽分离+干湿过滤+活性炭)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37)排放;热洁炉产生的废气通过处理风量为2000m3/h“喷淋+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38)排放; 脱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10000m3/h,处理工艺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39)排放;废水处理臭气、危废贮存库废气通过集中收集后经设计风量为56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40)排放;餐饮油烟经集中收集后经设计风量为5000m3/h的静电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41)排放;AB线精炼出渣、铝屑、保温废气(炉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42)排放;生产车间一精炼出渣、保温废气(炉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43)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场地西北面设置有2处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330m2。除金属切屑预处理后回炉生产,其他危险废****公司清运、处置。本次验收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均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措施,设置有托盘,并设置有废气收集装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站北侧设置有2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建筑面积200m2和10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交******公司清运处置。餐厨垃圾: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点,交与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由城市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原环评1#轮毂联合生产厂房A、B线合金、铝屑熔炼(精炼出渣)、保温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7m排气筒(DA001)排放;实际建设为A、B线合金、铝屑熔炼与保温、精炼出渣设置两个排气筒,处理风量和别为80000m3/h和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A、B线合金、铝屑熔炼(炉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8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AB线精炼出渣、保温废气(炉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42)排放。新增了出渣、保温废气(DA042)排气筒,为一般废气排气筒,并已完成排污许可填报。 (2)原环评2#轮毂联合生产厂房C线合金、铝屑熔炼(精炼出渣)、保温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8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7m排气筒(DA019)排放;2#厂房D线合金、铝屑熔炼(精炼出渣)、保温过程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2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7m排气筒(DA030)排放。实际建设为C线合金、铝屑熔炼与保温、精炼废气与新增D线合金、铝屑熔炼与保温、精炼废气排气筒按照功能设置为熔炼废气(炉内废气)与精炼出渣、保温废气(炉外废气),处理风量由原来2套80000m3/h和12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变为炉内1套8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和1台炉外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C、D线合金、铝屑熔炼(炉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8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19)排放;C、D线精炼出渣、保温废气(炉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30)排放。 (3)原环评生产车间一合金炉、静置炉保温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43)排放。实际建设为生产车间一合金炉、静置炉出渣废气按照炉内和炉外废气设置为两个排气筒,处理风量由原来单套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变为炉内2套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生产车间一合金炉、静置炉(炉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36)排放;生产车间一合金炉、静置炉废气(炉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43)排放。 (4)原环评1#轮毂联合生产厂房热处理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2#轮毂联合生产厂房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2#厂房G线1台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2#厂房G线1台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由环评的风机动力有组织排放变为通过热力抬升引至屋顶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料库房:油品物料、油漆、化学品试剂分类暂存,采取重点防渗、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等。设置有768m3的应急事故池。 (2)废品库: ①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暂存,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有标识标牌,库房内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 ②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有标识标牌与管理制度,库房内已采取“六防”措施,设有导流沟槽和托盘,房间外设有应急桶。 (3)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设单位已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设置有专门负责环保事务的部门。 ②建设单位建立了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并张贴于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的门口;建立了危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库房:油品物料、油漆、化学品试剂分类暂存,采取重点防渗、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等。设置有768m3的应急事故池。 (2)废品库: ①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暂存,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有标识标牌,库房内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 ②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有标识标牌与管理制度,库房内已采取“六防”措施,设有导流沟槽和托盘,房间外设有应急桶。 (3)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设单位已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设置有专门负责环保事务的部门。 ②建设单位建立了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并张贴于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的门口;建立了危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09080.128 | 179524.372 | 0 | 0 | 0 | 588604.5 | 179524.372 | |
| 15.446 | 6.778 | 163.882 | 0 | 0 | 22.224 | 6.778 | |
| 0.772 | 0.339 | 6.91 | 0 | 0 | 1.111 | 0.339 | |
| 0.054 | 0.024 | 2.972 | 0 | 0 | 0.078 | 0.024 | |
| 0.695 | 0.305 | 8.236 | 0 | 0 | 1 | 0.3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02 | 0.814 | 6.316 | 0 | 0 | 1.834 | 0.814 | / |
| 10.405 | 7.156 | 51.884 | 0 | 0 | 17.561 | 7.156 | / |
| 6.347 | 4.522 | 33.642 | 0 | 0 | 10.869 | 4.522 | / |
| 1.888 | 1.508 | 48.789 | 0 | 0 | 3.396 | 1.508 | / |
|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含油废水、前处理废水、含漆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分类分质进行预处理,再通过生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规模2500立方米/天 | 根据验收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产废水污水处理设施排口各污染物的最大瞬时浓度分别为:7.1 | |
| 2 | 生活及食堂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倒班楼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建设有隔油池(隔油池处理能力10m3/h)及3座生化池(处理能力50m3/d)。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各污染物的最大瞬时浓度分别为:COD 383mg/L、BOD5 112mg/L、SS 64mg/L、氨氮 44.9mg/L、动植物油 16.0mg/L,各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一B级限值要求 |
| 1 | AB线合金、静置、铝屑熔炼(炉内废气)处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 | AB线合金、静置、铝屑熔炼(炉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8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的标准;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 | |
| 2 | A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A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10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02)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3 | B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B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10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03)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4 | A线、B线、C线、D线、E线、F线、G线热处理炉有组织排放措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 A线、B线、C线、D线、E线、F线、G线热处理炉各废气经各自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7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DA007)、(DA0021)、(DA0022)、(DA0032)、排放 | 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要求 | |
| 5 | A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A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2000m3/h的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 | 排放的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6 | B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B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2000m3/h的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010)排放 | 排放的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7 | C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C线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20000m3/h的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23)排放 | 排放的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8 | A线、B线、C线清洗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A线、B线、C线清洗烘干各废气经各自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3根15m高排气筒(DA009)、(DA011)、(DA024)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9 | AB线涂装废气处理措施 |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 | 1#轮毂联合生产厂房中两条线的喷粉烘干以及涂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处理,处理工艺为“喷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处理风量为200000m3/h,再由1根20m排气筒(DA014)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合计、苯系物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的限值要求 | |
| 10 | C线涂装废气处理措施 |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 | C线涂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0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7m排气筒(DA026)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合计、苯系物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的限值要求 | |
| 11 | 一线、二线模具保温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一线、二线模具保温天然气燃烧废气各自通过单独集中收集后由2根15m排气筒(DA016)、(DA028)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12 | 抛丸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抛丸过程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风量为1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 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13 | 一线炒渣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一线炒渣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36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18)排放 | 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14 | 二线炒渣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二线炒渣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3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29)排放 | 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15 | CD线合金、静置、铝屑熔炼(炉内废气)处理措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 | CD线合金、静置、铝屑熔炼(炉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8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19)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的标准;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 | |
| 16 | C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C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22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20)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17 | CD线精炼出渣、铝屑、保温废气(炉外废气)处理措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 | CD线精炼出渣、铝屑、保温废气(炉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30)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的标准;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 | |
| 18 | D线铝屑处理炉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D线铝屑炉处理天然气燃气废气以及铝屑燃烧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再燃炉和旋风除尘(设计风量为22800m3/h)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31)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19 | 一线模具维修喷砂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一线模具喷砂废气集中收集后经风量为10502m3/h的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 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20 | 二线模具维修喷砂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二线模具喷砂废气集中收集后经风量为7419m3/h的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 | 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21 | 1#、2#、3#旋压加热保温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措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 1#、2#、3#旋压加热保温炉废气经各自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3根15m高排气筒(DA033)、(DA034)、(DA035)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的标准 | |
| 22 | 生产车间一合金、保温炉熔炼(炉内废气)处理措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 | 生产车间一合金、保温炉熔炼(炉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36)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的标准;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 | |
| 23 | 涂装大循环水池废气处理措施 |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 | 涂装循环水池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20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水汽分离+干湿过滤+活性炭)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37)排放 | 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合计、苯系物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的限值要求 | |
| 24 | 热洁炉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热洁炉产生的废气通过处理风量为2000m3/h“喷淋+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38)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 | |
| 25 | 脱漆间废气处理措施 | 《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 | 脱漆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10000m3/h,处理工艺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39)排放 | 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的限值要求 | |
| 26 | 废水处理臭气、危废贮存库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废水处理臭气、危废贮存库废气通过集中收集后经设计风量为56000m3/h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40)排放 | 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限值要求 | |
| 27 | 餐饮油烟废气处理措施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 餐饮油烟经集中收集后经设计风量为5000m3/h的静电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41)排放 | 排放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中的限值要求 | |
| 28 | AB线精炼出渣、铝屑、保温废气(炉外废气)处理措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 | AB线精炼出渣、铝屑、保温废气(炉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160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42)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的标准;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 | |
| 29 | 生产车间一精炼出渣、保温废气(炉外废气)处理措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 | 生产车间一精炼出渣、保温废气(炉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计风量为55000m3/h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通过20m排气筒(DA043)排放 | 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的标准;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的限值要求。 | |
| 30 | A线、B线、C线锅炉废气处理措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以及**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A线、B线、C线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各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中收集后引至屋顶经3根15m高排气筒(DA012)、(DA013)、(DA025)。 | 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主**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 658-2016)**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 | 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 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
| 1 | 危险废物:场地西北面设置有2处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330m2。除金属切屑预处理后回炉生产,其他危险废****公司清运、处置。本次验收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均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措施,设置有托盘,并设置有废气收集装置。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站北侧设置有2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建筑面积200m2和10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交******公司清运处置。 餐厨垃圾: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点,交与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由城市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危险废物:场地西北面设置有2处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330m2。除金属切屑预处理后回炉生产,其他危险废****公司清运、处置。本次验收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均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措施,设置有托盘,并设置有废气收集装置。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站北侧设置有2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建筑面积200m2和10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交******公司清运处置。 餐厨垃圾: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点,交与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由城市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1)原料库房:油品物料、油漆、化学品试剂分类暂存,采取重点防渗、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等,设置有768m3的应急事故池。 (2)废品库: ①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暂存,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有标识标牌,库房内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 ②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有标识标牌与管理制度,库房内已采取“六防”措施,设有导流沟槽和托盘,房间外设有应急桶。 (3)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设单位已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设置有专门负责环保事务的部门。 ②建设单位建立了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并张贴于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的门口;建立了危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1)原料库房:油品物料、油漆、化学品试剂分类暂存,采取重点防渗、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等,设置有768m3的应急事故池。 (2)废品库: ①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暂存,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有标识标牌,库房内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 ②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有标识标牌与管理制度,库房内已采取“六防”措施,设有导流沟槽和托盘,房间外设有应急桶。 (3)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设单位已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设置有专门负责环保事务的部门。 ②建设单位建立了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并张贴于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的门口;建立了危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 依托现有1#厂房、2#厂房现有生产措施,通过调整现有生产线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由300d增至345d),将备用炉调整为年工作345d,并提升了压铸设备的工作时间,将1#生产厂房生产能力由334万件/年提升至500万件/年;将2#生产厂房C线生产能力由250万件/年提升至300万件/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1#厂房、2#厂房现有生产措施,通过调整现有生产线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由300d增至345d),将备用炉调整为年工作345d,并提升了压铸设备的工作时间,将1#生产厂房生产能力由334万件/年提升至500万件/年;将2#生产厂房C线生产能力由250万件/年提升至300万件/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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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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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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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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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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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投产前,应完成后续环保手续的办理。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三、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投产前已完成后续环保手续的办理。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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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