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经**至**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单位,现****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1.询比项目名称:****经**至**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2.建设地点:**市**区。
3.项目概况:对****经**至**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项目**段房屋征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项目预算金额:270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
1.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正式的风险评估报告并验收为止。
2.服务内容:按询比人要求完成****经**至**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项目**段房屋征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报告。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价截止日当天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总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小写)270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报价总金额不能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2.报价要求:报价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服务费结算方式:
结算:最终服务费按照上述约定计费基数计算方式和下浮率进行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人工费、差旅费、会务费、报告编制人工费、管理费、利润及税费等一切费用。最终服务费以相关部门、单位审定为准。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与询比人协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计算标准的“服务采购”计算标准代理费后再下浮1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按收费标准规定计算下浮后的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服务机构。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5日,****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7月10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7月15日。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30前(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至****(**市**区春晖三街十四号二楼,江小姐,020-****0539),逾期恕不受理。
1、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2、询比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成交结果,成交公示期为2天。
3、****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询比单位:****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20-****8469
询比代理单位:****
联系人: 江小姐
联系电话: 02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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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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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至**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询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