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1807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环境局**分局
电子信箱:jnzqhbjyjb@jn.****.cn
邮编:250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拟审批文件 (附件) |
| 1 | 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 | **市****中心院区医技楼二层东北侧 | **** | ******公司 | 一、医院于2026年1月8****生态环境厅最新下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环辐证〔01030〕号,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已退役)、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有效期至2027年4月18日。 本项目核医学工作场所拟建于**市****中心院区医技楼二层东北侧,使用核素锝-99m(99mTc)进行SPECT-CT放射诊断,使用碘-131(I131)进行甲功测定。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7.77×106Bq,属于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丙级: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豁免活度值以上至2×107Bq)。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 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1、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传染病、儿童、****医院****中心)、****中心)、****中心、全科医疗设施与服务,医养结合设施与服务”。本项目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核医学工作场所用于放射诊断、治疗,可以提高当地的整体医疗水平、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和健**障的需求,并进一步提供优势专科医疗服务,项目的开展满足医学诊疗的工作需要,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通过合理选址、选用合适的防护措施,可保证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辐射影响满足国家有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正当性”的要求。 二、1.完善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监测,配备与该项目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仪等仪器。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按规定时限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监测结果及时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 2.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年度 3.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设专人管理,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等。 5.修订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辐射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