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关于对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审批
山东-济南-章丘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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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对《**市****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10 15: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1807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环境局**分局

电子信箱:jnzqhbjyjb@jn.****.cn

邮编:2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拟审批文件

(附件)

1

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

**市****中心院区医技楼二层东北侧

****

******公司

一、医院于2026年1月8****生态环境厅最新下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环辐证〔01030〕号,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已退役)、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有效期至2027年4月18日。

本项目核医学工作场所拟建于**市****中心院区医技楼二层东北侧,使用核素锝-99m(99mTc)进行SPECT-CT放射诊断,使用碘-131(I131)进行甲功测定。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7.77×106Bq,属于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丙级: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豁免活度值以上至2×107Bq)。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 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1、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传染病、儿童、****医院****中心)、****中心)、****中心、全科医疗设施与服务,医养结合设施与服务”。本项目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核医学工作场所用于放射诊断、治疗,可以提高当地的整体医疗水平、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和健**障的需求,并进一步提供优势专科医疗服务,项目的开展满足医学诊疗的工作需要,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通过合理选址、选用合适的防护措施,可保证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辐射影响满足国家有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正当性”的要求。

二、1.完善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监测,配备与该项目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仪等仪器。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按规定时限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监测结果及时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

2.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年度
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

3.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设专人管理,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等。

5.修订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辐射环境风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