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6-JZ-F092)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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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 **市**区南营门街道**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6D-1026号 ****0102MA06T9LJ42 139****6280 114.6 98.85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 114.6 98.85
2 ****酒店有限公司 112.93234 96.00
3 ****商贸有限公司 114.783487 55.84
4 ****商贸有限公司 114.8658 55.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本项目包括工作日单位人员的早餐、午餐,值班人员、加班人员、住宿人员晚餐,以及法定节假日其他就餐服务;负责食材采买;负责完成单位购买帮扶农产品任务。 严格按照国家及**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食材采买、成本核算、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王洪艳,邓娅莉
采购人代表:李传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6168.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成交金额0-100(万元),费率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0.8%。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渔阳镇南环路33号
联系方式:022-****9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街97****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玮、徐铭绩、何珊、云利文
电 话:022-****506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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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0
中标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6-JZ-F092)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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