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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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公司****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日分别裁定受理**隆****公司、**润****公司破产重整案;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2024)冀0302破25、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润****公司、**隆****公司和****(简称“**润****公司****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同日****事务所担任**润****公司、**隆****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为尽快推进重整程序,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现就**润****公司****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享有同等报名、尽调、提交方案、参与评审权利;管理****委员会,依据客观评分标准综合打分择优确定中选投资人,全程接****人民法院监督。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01

企业基本情况


(一)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1.**润****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409786,公****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市**区**大街中段11-1号,法定代表人夏建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股东为****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经营期限2011年2月18日至2041年2月17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

对外投资情况:持有**市恒****公司29.972%股权,分别持有**市智****公司、**隆****公司100%股权。

2.**隆****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95765H,公****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市**区西港路街道汤**岸付2栋301,法定代表人夏建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股东为****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公司经营期限为2014年2月20日至2034年2月20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

对外投资情况:持有**天行****公司80%股权。

3.****成立于2011年7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694144,住所地****开发区喜马拉雅山路25号,公****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夏建忠。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1年7月19日至2031年7月18日。该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且无对外投资。

(二)项目情况

1.**润****公司开发的项目为香邑溪谷(万和郡)小区,地处**市**区**路与纬四路之间、昆仑**路上,分为南区与北区两个住宅区,现地上住宅已售罄,剩余两个住宅区部分地下车位及地下室未售,且现小区内消防、人防工程尚未验收备案。

2.**隆****公司开发的项目为汤**岸(万和城)小区及综合楼,地处**市**区西港路与**大街中段交叉口,现地上住宅及综合楼已售罄,剩余住宅区及综合楼部分地下车位及地下室未售。

3.****开发的项目为铂悦山小区,地处**市**区秦皇西大街与**北路交叉口西北侧,现地上住宅已售罄,剩余住宅区部分地下车位及地下室未售。

(三)资产情况

1.货币资金

三家公司未划转资金大部分为受限资金,受限原因为保证金账户担保,待业主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方可释放。

2.应收款项

经初步审计,三家公司账面应收款项****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之间的关联账款。2024年11月29日,****人民法院****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实施实质合并重整。目前,三家公司已就涉及上述破产企业的关联方债权依法完成申报,截至本报告日,该等申报****法院或管理人确认。后续可实际收回的关联方款项金额,****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推进及最终清偿情况。

3.存货

三家公司账面存货均为未销售的地下室和车位,根据公司提供的销售台账,润和公司21个地下室、644个车位以及91个人防车位未销售;**公司104个地下室、170个车位未销售;佳裕公司1个地下室、177个车位未销售。

以上数据仅可作为参考,经管理人盘点,部分存货存在子母车位仅销售其一、与图纸相比有误差无法精准定位问题,故存货实际价值以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数据为准。

4.其他流动资产

经审计,其他流动资产为应交税费重分类的金额,****税务局数据为准。

5.长期股权投资

三家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共计3.05亿元。其中,**天行****公司2亿元,**市智****公司0.05亿元,**隆****公司1亿元。

(四)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之日,管理人共接收162户债权人申报212笔债权,债权申报总额为949,377,038.00元。

另,三家公司已售房屋面积差债权暂为919笔,债权金额暂为1,547,456.62元。其中,润和公司开发的香邑溪谷(万和郡)小区,暂有264户涉及面积差业主,金额暂为486,569.02元;**公司开发的汤**岸(万和城)小区,暂有393户涉及面积差业主,金额暂为416,058.09元;佳裕公司开发的铂悦山小区暂有262户涉及面积差业主,金额暂为644,829.51元。

以上仅作为阶段性数据参考,****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02

项目投资亮点与重整价值


(一)区位优势显著,资产质量优良

三个项目均位于**市**区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配套成熟。汤**岸项目紧邻**大街主干道,属于城市核心商圈;铂悦山项目位于秦皇西大街,紧邻开发区政务商务区;****开发区居住核心区,居住氛围浓厚。三个项目均为已建成的成熟小区,资产实物状态清晰,权属关系明确,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变现潜力。

(二)住宅全部售罄,剩余资产清晰

三个项目地上住宅已全部售罄,不存在大量存量房源去化压力。剩余资产主要为地下车位、下房等配套物业,以及对外股权投资和应收款项,资产结构清晰,处置难度相对较低。投资人接手后可通过精细化运营、资产盘活等方式实现稳定收益。

(三)政策支持有力,民生保障优先

本案属于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涉及上千户购房业主的切身利益,****法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法院监督指导下,已与住建、税务、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重整成功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民生权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策支持基础。

(四)重整程序规范,法律风险可控

****法院裁定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管理人依法履职,各项工作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通过重整程序,可依法清理债务、剥离不良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投资人提供干净的投资标的和清晰的法律框架,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五)投资模式灵活,回报空间可观

管理人支持多元化投资模式,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资方式。本案资产负债结构清晰,通过债务重组、资产盘活、价值提升等运作,有望实现较好的投资回报。


03

投资资金用途


重整投资资金拟用于债务清偿、工程续建与整改、产权办理、重整费用、运营管理费用及其他必要支出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将在重整计划草案中详细列明,接受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监督。


04

投资人报名条件


(一)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三)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投资人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资产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若为联合体,牵头方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联合体整体总资产不低于1500万元。

(四)投资人应当具备与其选择的投资方式相对应的资质条件:

选择股权投资、需自持开发运营项目的投资人,自身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四级及以上);仅选择债权财务投资、不参与项目开发运营的财务投资人,无需房地产开发资质,但需提供资金来源合法、具备大额资金出借能力的资信证明。

(五)投资人既可以独立自行单独投资,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一方作为牵头方需要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六)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05

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第一阶段:意向投资人报名,申请开展尽调工作

1.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意向投资人发出邀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17时00分,如果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的,可最迟于2026年9月14日17时0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证明符合第三条基本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尽调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组织架构图、2025年审计报告、保密承诺函、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历史沿革、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等)。如为联合投资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且需说明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标书代写

2.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当****银行账户汇入尽调保证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未按规定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将视为放弃尽调及投资人参选资格。

3.意向投资人尽调时间不超过30日。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调。

(二)第二阶段:管理人组织评审《重整投资方案》并确定投资人

1.各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该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具体细节可与管理人联系。

2.各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和《重整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在10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自动丧失参与**润****公司****公司重整后续程序的资格。

3.管理****委员会,制定评审规则,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正式《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选,确定中选投资人、备选投资人。管理人与中选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后该意向投资人正式成为**润****公司****公司投资人。中选投资人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均将转为重整资金,从其根据《投资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中等额抵扣。


06

保证金规则


(一)尽调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50万元;

2.缴纳时间: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

3.退还情形:

(1)尽调完成后未按期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于招募结果公示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因管理人、司法程序原因无法落地重整的,全额无息退还。

(二)投资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2.缴纳时间:收到管理人缴纳通知后10日内;

3.退还情形:

(1)缴纳投资保证金后、正式评审前明示放弃参选的,全额无息退还;

(2)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于招募结果公示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因管理人、司法程序原因无法落地重整的,全额无息退还。

(三)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中选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单方明示或默示退出的;

2.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足额、按期支付重整投资款的;

3.报名、投标阶段提交虚假审计报告、资信证明、经营业绩等材料,被管理人查实取消中选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招募公告或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

(四)特殊情形退还

因下列原因导致重整无法落地的,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1.管理人无法与中选投资人签署有效《重整投资协议》的;

2.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

3.****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


07

特别说明与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1.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人应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决策依据,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报名的投资人,并对所有报名投资人具有约束力。

3.意向投资人为一家或以上,即视为招募有效。

4.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进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期限、暂停或终止招募等,无需向意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5.本次招募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根据评审情况决定是否最终确定中选投资人。

(二)风险提示

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应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风险

本公告所载资产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资产范围、数量、价值以审计、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报告为准。部分资产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权利负担、变现困难等情形,关联方债权的回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负债风险

本公告所载债权数据为申报数据,可能存在补充申报债权、异议债权调整等情形,导致最终债权总额发生变化,****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3.工程风险

部分项目消防、人防工程尚未完成验收备案,后续整改所需费用、时间可能超出预期。工程质量、合规性等方面可能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4.法律风险

重整计划草案需经债权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法院不批准的风险。重整程序的推进进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5.市场风险

房地产市场存在周期性波动,后续资产处置、运营收益可能受市场环境影响,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6.其他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税收风险、诉讼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

请意向投资人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

(三)保密条款

1.意向投资人应对因参与本次招募而知悉的债务人信息、商业秘密、管理人工作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意向投资人仅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本次重整投资决策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3.保密义务不因本次招募结束、意向投资人未中选或退出而终止。

4.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08

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安先生、联系电话:133****8127

2.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润****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公司**秦皇半岛支行

账号:133********3000398505

备注规范:尽调保证金/重整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全称

**润****公司管理人

**隆****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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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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