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夏新珂氦能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有限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宁夏-吴忠-盐池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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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国土**、能源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6-07-10
时 效:
有效
文 号:
吴自然资批字〔2026〕31号
标 题:
****关于**新珂氦能石油天****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关于**新珂氦能石油天****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吴自然资批字〔2026〕31号

**新珂氦能石油天****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手续的申请》******局《关于**新珂氦能石油天****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的请示》(盐自然资发〔2026〕95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可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经审核,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新珂氦能石油天****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方案报告书》和《**新珂氦能石油天****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并******局审查,临时占用的林地和****草原局****草原局审批通过,程序合法,要件齐全。现批复如下:

一、**新珂氦能石油天****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3.2797公顷,红线名称为东部毛乌素沙漠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涉及的自然保护地名称为****自然保护区,该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符合《****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规定。

二、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县高沙窝镇高沙窝村、南梁村、李庄子村、****管理站、王乐井乡孙家楼村、鸦儿沟村、双圪瘩村,冯记沟乡冯记沟村、暴记春村、丁记掌村、**乡旺四滩村、古峰庄村、月儿泉村、**村、**村辖区内87.9377公顷(1319.07亩)土地,用于**新珂氦能石油天****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用途为地下管线敷设87.9000公顷,施工便道0.0377公顷,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见勘测定界图)。用地总面积:87.9377公顷(1319.07亩),其中,耕地7.272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4.7719公顷、一般耕地2.5009公顷)、灌木林地23.9243公顷、其他林地0.0094公顷、天然牧草地54.7308公顷、人工牧草地0.5456公顷、其他草地0.3602公顷、农村道路0.6115公顷、沟渠0.0490公顷、采矿用地0.2093公顷、盐碱地0.0671公顷、沙地0.1577公顷。

三、本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7年7月9日。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格按照批准用途、范围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位置、扩大临时用地范围、增加开发强度等。

四、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你单位应对使用的耕地耕作层进行表土剥离,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加强后期管护,确保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部门和林业和草原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自行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七、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

(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新珂氦能石油天****公司高压输气管道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方案报告书》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严格落实生态恢复责任;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

(四)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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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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