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9056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128号
成文日期: 2026-07-10
关于2026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128号
关于2026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复2026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议书的函》(宏府函〔2026〕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中湖村孔家田组、孔洲村八亩组。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6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包含3个子项目,分别是:1、中湖村孔源至业夫坪道路护栏安装工程:**波形钢板护栏2966米;2、中湖村孔源至业夫坪排水沟工程:**40厘米高、40厘米宽混凝土排水沟2200米;3、孔洲村八亩水泥路建设工程:路线全长1.2公里,路面宽 3.5 米,路基宽 4.5 米,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型式为:20公分C30水泥混凝土面层+20公分未筛分碎石基层。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99万元,其中:1、中湖村孔源至业夫坪道路护栏安装工程总投资58.67万元;2、中湖村孔源至业夫坪排水沟工程总投资59.9万元;3、孔洲村八亩水泥路建设工程总投资80.4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一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抄 送: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