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东村工业组团**路166号
成交金额:18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安保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安保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配置安保人员分设大门门岗、信访大厅、办公大厅,落实人车出入核验、信访秩序维护、楼层人员管控、定时全域巡查及各类突发事件联动处置,统一规范管理,保障检察院院区办公、信访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服务时间:1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服务标准: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鑫辉(采购人)、孟欣、王建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服务”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4000元整,由成交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评审结果:****(86.00、99.00、88.00)、莱****公司(82.99、79.99、79.99)、**市****公司(83.99、80.99、77.9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83号
联系方式:0535-****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长江路212号科信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35-****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丽丽
联系方式:0535-****922
十、其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公示);
2.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中标、成交人为注册地在****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册地非国家级贫困县域内)。
十一、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公示)
2、被推荐成交单位名单和推荐理由
3、报价表
4、未成交单位未中标原因
5、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6、****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