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水利许可〔2026〕35号—关于石柱县沿溪镇沿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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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柱县沿溪镇沿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土家****服务站:
你站报来《石柱县沿溪镇沿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报批稿及相关材料齐全,基本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工程位置和任务
本工程位于石柱县石柱县沿溪镇清溪村、清明村境内,治理河道长3037.4m,由护岸工程、疏浚工程、附属工程三部分组成。工程任务以防洪护岸为主,兼有水土保持、保护农田的综合任务。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基本同意工程河段均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二)基本同意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治理干流起****电站,终点为清溪村进取桥上游500m处,支流起点为清溪村王家处,终点为清溪村团坝子,总治理长度3037.4m。
项目由护岸工程、疏浚工程、附属工程三部分组成。
(1)护岸工程:**护岸长度3284.88m。其中:干流左岸护岸长度853.22m,右岸护岸长度906.86m,支流左岸护岸长度1071.39m,支流右岸护岸长度453.41m。
(2)疏浚工程:疏浚工程范围为沿溪河团坝子场镇段支流王家段,疏浚长度368.04m,疏浚量2000m3。
(3)附属工程:**分洪通道1座;**箱涵2座、下河梯步12座、穿堤涵管12处;****处理站1座及配套污水管网;改建疏洪设施1处;修复输水管渠218m;**护栏3460m。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一)同意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本工程河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其主要建筑物(护岸和穿堤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施工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工程由护岸工程、疏浚工程、附属工程组成。护岸工程:**护岸段共计3284.88m,****工程部分治理河段采取疏浚清障,附属工程**分洪通道1座;**箱涵2座、下河梯步12座、穿堤涵管12处;****处理站1座及配套污水管网;改建疏洪设施1处;修复输水管渠218m;**护栏3460m。
四、工期
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12个月。
五、工程投资
投资概算以县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七、其他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优化施工方案,核实工程量,确定合理预算单价。
(二)请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请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动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报件审批,并向我局完善安全备案手续和质量报监程序。
(四)请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石柱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石柱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附件:石柱县沿溪镇沿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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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