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时间:2026-07-10
****(以下简称“我院”)现有一批废旧物品拟对外出售,公告如下:
一、出售物品清单
本次出售的废旧物品总计2332件(套),包括投影机17台、摄像头18个等设备571台(套),桌椅板凳等家具1761件。
二、出售具体要求
1. 成交人自行负责物品的拆卸、运输等一切费用。
2. 成交人须按我院要求及时将物品运出校园。
3. 成交人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至我院指定账户,同时向我院交纳1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在不影响我院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前提下,按时将所有物品全部运出校园。如成交人有违约,我院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同时不影响我院要求成交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如无违约情况,我院于3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为个体户或法人,需提供同等金额收款收据,由校方办理退款)。
三、出售原则
本项目一轮报价,无二次报价,有效最高价成交。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五、废旧物品查看时间
2026年7月16日-17日(9时-16时),朋老师0571-****6023/135****7562。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查看好废旧物品后,将报价单签字盖章后发送至邮箱zcc@zjhzcc.****.cn
请于2026年7月20日10时前提交报价单(附件1)。过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七、评审时间与地点
2026年7月20日10时,**市**县环城南路66号****。
八、注意事项
1. 报价单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 所有废旧物品均按照“现状”和“现地”出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品质、完整性、性能、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或无侵权。投标人应亲自(或通过授权代理人)实地查看、检查和评估物品的状况。投标人对物品的任何疑问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出。标书代写
3. 投标人应确保其竞购行为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法、垃圾处理法等。
4. 一旦投标人中标,成交人须在约定时间内与我院签订合同,不得无故撤销报价或退货,否则已支付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在查看、搬运和运输废旧物品过程中,成交人应遵守我院的所有安全规定,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和环保法规。
6. 成交人在我院校园内应遵守公共秩序和尊重他人权益,不得损害我院的设施或其他财产,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