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区小学综合楼及食堂(EPC)项目(1标段(包))更正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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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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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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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6-07-10 15:41:08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价款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评标办法 标书代写 答疑澄清时间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90天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500000元(人民币元)
****4100元(人民币元)
综合评估法2026-07-10 15:41:08
2026-07-10 15:41:08

****小学综合楼及食堂(EPC)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小学综合楼及食堂(EPC)项目”,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更正:

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技术部分中:“原招标文件设计方案页码未单独明确”,现更正为:“设计技术方案不超过300页,超过按0分处理”。(2)评审因素中设计方案:“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施工设计图作为评审因素”,现更正为:“删除工程施工设计图评审因素”。(3)评分办法:“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人员配备要求:且上述人员不得兼备”,现更正:“删除且上述人员不得兼备”。(4)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业绩表述时间修改,原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时间为:“近三年(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近3年已完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07月27日09时4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若未下载并未使用最新的招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2026年07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0
信息变更
堆龙德庆区区小学综合楼及食堂(EPC)项目(1标段(包))更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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