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建设单位建设的****宿舍楼建设项目位于**鸿尾乡。
我局于2022年9月13日批复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29868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86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685.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803.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82.6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803.0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882.6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876.79平方米,容积率2.12,建筑密度37.9%,建筑系数40.3%,绿地率15.4%,机动车停车位18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09辆。
现建设单位为解决员工住宿问题,拟在厂区原有地块红线范围内**一栋7层宿舍楼,为此向我局申请对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
调整后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29868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86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071.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188.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82.6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2188.5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882.6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070.07平方米,容积率2.168,建筑密度38.59%,建筑系数40.59%,绿地率15.06%,机动车停车位19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24辆。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并申请核发宿舍楼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23日,公示地点:****宿舍楼建设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规划方案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