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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21MA3T6T8W3R | 建设单位法人:邹元旭 |
| 牛月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徽王庄镇孙世官南 |
| ****现代化高效生态循环养殖产业链项目(徽王庄镇孙世官村育肥场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A031-牲畜饲养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徽王庄镇孙世官南 |
| 经度:116.601740 纬度: 37.485400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26 |
| 陵行审环〔2021〕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000 |
| 3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21MA3T6T8W3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421MA3T6T8W3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1402MA3EN9267Y,****1402MA3MEWY378 | 竣工时间:2026-03-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205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常年存栏保育猪9786头、育肥猪41096头,年出栏12.5万头商品育肥猪 | 实际建设情况:常年存栏保育猪9786头、育肥猪41096头,年出栏12.5万头商品育肥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保育-育肥-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保育-育肥-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环评阶段废水处理措施采用“黑膜厌氧发酵+两级A/O”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80m3/d。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养殖过程产生的猪舍尿液、猪舍冲洗废水、无害化车间冲洗废水等一并****处理站后首先经固液分离装置进行分离后,非灌溉期出水进入黑膜沼液池进行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液经暂存池暂存,待施肥期作为农肥施用于农田;灌溉期出水经“黑膜厌氧发酵+两级A/O”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非灌溉期废水经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成为沼液,满足《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沼肥》(NY/T2596-2014)、《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2065-2011)中附录A(沼肥重金属允许范围)和附录B(沼肥卫生指标)的标准要求;灌溉****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 ②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环评阶段2套无害化处理设备共用一套“水洗+生物滤塔”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1根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废水处理措施 ****公司将本项目废水去向变更为: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经“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产生的沼液暂存于氧化塘,沼液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和《沼肥》(NY/T2596-2022)要求,待施肥期作为农肥还田,处理规模实际为500m3/d,项目废水不外排。 ②废气处理措施 验收实际2套无害化处理设备各自设置一套“水洗+生物滤塔”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分别经2根15 米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 |
| ①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环评阶段废水处理措施采用“黑膜厌氧发酵+两级A/O”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80m3/d。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养殖过程产生的猪舍尿液、猪舍冲洗废水、无害化车间冲洗废水等一并****处理站后首先经固液分离装置进行分离后,非灌溉期出水进入黑膜沼液池进行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液经暂存池暂存,待施肥期作为农肥施用于农田;灌溉期出水经“黑膜厌氧发酵+两级A/O”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非灌溉期废水经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成为沼液,满足《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沼肥》(NY/T2596-2014)、《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2065-2011)中附录A(沼肥重金属允许范围)和附录B(沼肥卫生指标)的标准要求;灌溉****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为响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等文件中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要求,同时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环评阶段设计污水处理设施的中“两级A/O生化处理”工艺会造成沼液肥力降低,全盐量增加,从而影响施肥效果及施肥区土壤环境。****公司将本项目废水去向变更为: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经“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产生的沼液暂存于氧化塘,沼液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和《沼肥》(NY/T2596-2022)要求,待施肥期作为农肥还田,处理规模实际为500m3/d,项目废水不外排。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环评阶段2套无害化处理设备共用一套“水洗+生物滤塔”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1根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验收实际2套无害化处理设备各自设置一套“水洗+生物滤塔”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分别经2根15 米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 本项目沼气锅炉未建设,沼气供热由电加热替代,黑膜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沼气发电另做环评,不包括在本项目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项目场区设置两个进出口,场区北部为环保区,布置堆肥车间、污水处理站、黑膜沼气池、氧化塘等,**为生活区,中部为养殖区,包含12栋育肥舍和4栋保育舍。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项目场区设置两个进出口,场区北部为环保区,布置堆肥车间、污水处理站、黑膜沼气池、氧化塘等,**为生活区,中部为养殖区,包含8栋育肥舍和4栋保育舍。 |
| 本项目位于**市**区徽王庄镇孙世官南,实际建设地址未发生变化。环评阶段:项目场区设置两个进出口,场区北部为环保区,布置堆肥车间、污水处理站、黑膜沼气池、氧化塘等,**为生活区,中部为养殖区,包含12栋育肥舍和4栋保育舍。验收期间:项目场区设置两个进出口,场区北部为环保区,布置堆肥车间、污水处理站、黑膜沼气池、氧化塘等,**为生活区,中部为养殖区,包含8栋育肥舍和4栋保育舍。项目未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实际建设平面布置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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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09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 1 | 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沉淀池+消毒池 | 《沼肥》(NY/T 2596-2022)表2标准 | 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养殖过程产生的猪舍尿液、猪舍冲洗废水、无害化车间冲洗废水等一并****处理站后经“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产生的沼液暂存于氧化塘,待施肥期作为农肥还田,项目废水不外排。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氧化塘出料口中pH为7.15(无量纲)、蛔虫卵死亡率为100%、水不溶物含量为23.6g/L、总砷为0.0036mg/L、总汞为0.008mg/L、总铅为2.8mg/L、总铬为6.3mg/L、总镉为1.2mg/L、粪大肠菌群数为3.0MPN/ml |
| 1 | 水洗+生物滤塔+15 米高排气筒(DA001)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无害化处理废气经水洗+生物滤塔+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排放的氨最大浓度为8.93mg/m3,最大速率为1.94×10-3kg/h;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245mg/m3,最大速率为5.71×10-5kg/h;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630(无量纲) | |
| 2 | 水洗+生物滤塔+15米高排气筒(DA002)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无害化处理废气经水洗+生物滤塔+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DA002排气筒排放的氨最大浓度为8.92mg/m3,最大速率为2.06×10-3kg/h;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367mg/m3,最大速率为7.85×10-5kg/h;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630(无量纲) | |
| 3 | 油烟净化器+排气筒(DA003)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致食堂屋顶,通过高于建筑物楼顶1.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DA003排气筒排放的油烟最大浓度为0.6mg/m3,最大速率为1.17×10-3kg/h | |
| 4 |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 | ①猪舍恶臭:猪舍粪便日产日清,中转池内的粪污及时中转,避免粪污长时间积存而产生较多的恶臭气体;科学的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饲料在消化过程中因微生物腐败分解而产生的臭气,同时也减少粪便排出后在体外被微生物降解产生的臭气;猪舍安装风机,加强通风。 ②堆肥区:在车间内进行,并对堆肥间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周围加强绿化,减少恶臭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收集池和黑膜沼气池密闭,喷洒除臭剂,周围加强绿化,减少恶臭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最大值为14(无量纲),硫化氢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006mg/m3,氨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41mg/m3 |
| 1 | 猪舍内通风设备、除臭装置风机、泵类等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叫声,以及猪舍内通风设备、除臭装置风机、泵类等设备运行噪声。主要噪声设备均位于猪舍内,猪舍密闭,保证隔声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级较高的设备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加强厂内绿化及墙体隔声,减少畜禽在饥饿或受到惊吓等情况下产生的叫声。 | 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东、西、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 |
| 1 | 项目建设1处危废间,1处堆肥间,1处无害化处理间。 ①非传染性病死猪经收集后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运至有机肥生产车间生产有机肥;传染性病死猪需上报卫生检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 ②猪粪和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均运至有机肥生产车间生产有机肥。 ③医疗废物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④消毒剂废包装物由生产厂家回收重复利用。 ⑤脱硫器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利用。 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项目建设1处危废间,1处堆肥间,1处无害化处理间。 ①非传染性病死猪经收集后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运至堆肥间发酵后外售做有机肥基料;传染性病死猪需上报卫生检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 ②猪粪和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均运至堆肥间发酵后外售做有机肥基料。 ③医疗废物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④消毒剂废包装物由生产厂家回收重复利用。 ⑤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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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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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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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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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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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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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