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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参保群众、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号)、《****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决定解除、****药店医**点服务协议和信息变更,现予公告。
附件:2026年****药店解除和中止名单
2026年**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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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