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服务局 |
| 成文日期: 2026-07-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电话:0314-****253
通讯地址:****服务局
邮 编:0675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址 | 建设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公示 日期 |
| 1 | ****新型环保节能斯列普活化炉建设项目 | **市**镇红花沟村 | **** | 项目位于**市**镇红花沟村,总投资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投资占比5.7%。本项目拆掉旧除砂、破碎、筛分生产线2条,改建2条新的除砂、破碎、筛分生产线;拆掉旧的打磨自动包装生产线1条,改建2条新的打磨自动包装生产线。拆掉原有炭化活化一体炉及配套余热锅炉,在原址上改建一台新型环保节能斯列普活化炉一座,设计产能为年产1000吨高性能、高附加值的高端椰壳活性炭产。项目建成后,全厂活性炭产能仍为6000吨/年。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产生的炉窑烟气二次燃烧后与现有斯列普炉共用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承环办〔2020〕72号)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标准;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活化料除砂破碎筛分粉尘经4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活性炭打磨磁选及筛分包装粉尘经4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炭化料破碎筛分预处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降尘,原料库建设为封闭库房,生产车间、成品库等为封闭库房,定期清扫,降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车间封闭,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含砂石物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铁废料收集后外售;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和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执行。 | 2026年7月12日-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