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中心总建筑面积40852.14㎡,其中地上32709.6㎡,地下8142.54㎡,包括教学实验实训用房、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学院、****学院****学院教学实验实训使用。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绿化、硬化等设施。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除10KV供配电工程以外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建设工程的施工(包含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及暂估价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学院****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
施工标段: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图纸(草案)
7.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8.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监理标段: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委托人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1)。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qq.com)(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17时30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0477-****19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赫喆大厦
联系人:李大文
联系电话:152****8288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1)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