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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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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 关于沪展智能****公司涂装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湾行审批〔2026〕48号-关于沪展智能****公司涂装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26.7.10 | **湾行审批〔2026〕48号 | 2026.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