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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东南州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及《**县**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公告》相关规定,截至2026年6月12日,我局共收到12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核,其中刘鸿、吴安富、张燕、张祖平、刘雪英、韦代林、廖花等7户家庭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其余5户不符合条件。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于公示期满前反映至****三楼309室(地址:**县**镇云台路38号,邮编:556299,联系电话:0855-****553)。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对资格审核合格家庭进行配租。
附件:**县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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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
附件:**县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合格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