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税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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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财税咨询服务
标段编号:**** 截止时间:2026-07-20 14:00:00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财税咨询服务
招标人:****

****财税咨询服务

****

财税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G0611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关于G0611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422号)批准建设,****运输部以《关于G0611张汶高速**省川主寺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8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财税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川汶高速路线起于**县川主寺镇黄胜关村,顺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经**县、**,止于**县,接**至**(都汶高速)、**至**(汶马高速)高速公路。全长198.742公里。全线桥梁总长52526.98米/146座,占路线长度的26.43%;隧道总长133317.5米/37座,占路线总长的67.08%;桥隧比93.51%;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14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4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TG B01-2014)执行,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2比选范围及服务内容

2.2.1本次比选范围:****财税咨询服务。

2.2.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为公司的财务核算、管理、税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为企业提供财务相关的法律、 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运用。

(2)对重大税务事项(如有)出具税务咨询意见书。

(3****公司财务部门要求对重大经济合同出具税务专项咨询意见书。

(4****公司留抵退税工作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5)每年度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出具报告。

(6)每年度提供一次税务审查服务,审查的主要内容有:检查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检查会计凭证及附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检查企业各项税金及扣缴是否准确、及时;检查公司是否有其他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情况。

(7)提供个人所得税咨询服务;每月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及信息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算并申报。

(8)根据甲方需要,举办财税培训及研讨会议。

2.3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本次比选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CWCS。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合伙制企业,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国有企业的财务或税务咨询服务项目。标书代写

注:若同一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以上两种,只认定一次。

3.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同时满足:

(1)持有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至少在1个国有企业的财务或税务咨询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4)提供比选申请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比选申请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若同一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以上两种,只认定一次。

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3人),应同时满足:

(1)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提供比选申请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比选申请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本次比选不接受其比选申请。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本次比选不****事业单位除外)。

(3)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标书代写

3.5 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关联关系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7月10日23时59分至2026年7月20日13时59****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比选申请人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4.2比选文件费用须以比选申请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生成的子账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财税咨询服务项目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比选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比选申请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比选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14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5.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投标无效。

5.3开标

5.3.1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比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评选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8.比选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评审结果“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 比选申请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本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元)。须以比选申请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中。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财税咨询服务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自负。

若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与查询:比选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招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在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列表中,进入所报名项目的“比选申请保证金”菜单,根据系统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比选申请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操作。

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比选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10.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0.1异议处理

(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比选申请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比选申请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比选申请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10.2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转1、400-9961-888转3、028-****5292、028-****3350。

12. 联系方式

11.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凤仪镇西羌****酒店内)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837-****711

比选人:****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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