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电梯部分设备更新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170,000
项目地点: ****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7-22 15:00
评审地点: **市人民南路38****广场4—11F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柏先生、魏工
联系人电话: 199****0798
固定电话: 0515-****7119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7-10 15: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7-21 17:3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状况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法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如本项目的相关采购事务是由法定代表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与联系电话等信息); 7.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响应时提供从2025年12月开始至响应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则无需提供);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格式详见附件)。 10.(1)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