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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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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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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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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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6-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1: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3、强制性要求。
将“2、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T/HBEEIA001一2024),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为无效投标。”此条去掉。
二、更正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四、评定内容及标准→报价部分。
原条款内容: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审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现变更为: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成本构成、原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税费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为异常低价投标,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更正事项3、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增加:页数要求:不超过100页。
四、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本次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现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标书代写
原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 09 时 15 分标书代写
现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15 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6-07-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 **省**市**市华阳中路118号
联系方式: 李颜彤 0312-****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省 **市 北市区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0708室
联系方式 : 王恒 0312-****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耀军
电话: 0312-****550
五、附件

免责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政府采购信息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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