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沱江流域(县城、狮市镇)水生态综合修复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答疑文件
编号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沱江流域(县城、狮市镇)水生态综合修复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进行招标答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质疑事项1:根据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三条及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并依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的强制性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九条第(五)项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关规定,导致投标人无法在充分了解项目基础条件的情况下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损害了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公平竞争权。招标人应当完整公开项目前期勘察、初步设计全套基础技术资料,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项目资料一致,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人现阶段仅在交易平台上传初步设计图纸,未同步上传初步设计总说明书、工程概算书、详细地质勘察报告。按照国家勘察设计相关规范要求,批复版初步设计编制及概算测算均依托详细地质勘察成果,地勘报告为初设报审必备前置资料。现阶段仅提供图纸,缺少建设标准、材料控制指标、地质岩土参数、概算控制上限等关键文字资料。投标人无法精准把控项目建设边界及基础工程设计施工风险,易造成各家投标人设计思路、报价取值偏差较大,不能做到公平竞争。恳请招标人补充上传完整批复版初步设计说明书、提供本项目完整的地勘资料和测绘资料或书面说明原因并澄清招标范围是否包含勘察工作,工程概算书或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设备材料表及主要工程数量。标书代写
答1:本项目不上传初步设计总说明书,无工程概算书及详细地质勘察报告,投标阶段各种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求,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实施计划编制要求不一致,两处编制条目及内容侧重点不统一,投标人缺少统一编制依据,容易造成投标文件响应偏差,恳请招标人统一相关编制标准,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实施计划)编制内容及评审要点,并予以书面澄清。标书代写
答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实施计划为系统模板,无法更改,如有异议,请向相关监督部门反应。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3: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均为空白待填写内容,包括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支付期限、扣回方式(第14.2.1条),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及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约定(第14.3.1条、第14.3.2条),竣工结算申请及审核期限(第14.5.1条、第14.5.2条)等关键支付条款均未明确。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支付条款属于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八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本项目施工部分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付款期限的设定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付款方式是投标人评估项目资金风险、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EPC项目通常合同金额大、周期长,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节点及比例、结算周期等条款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资**排和履约能力判断。专用合同条件中上述关键支付条款均为空白,投标人无法准确评估项目回款周期和资金占用成本,难以作出合理的投标报价决策,恳请招标人明确合同付款方式、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节点及结算流程等关键商务条款。标书代写
答3:付款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定,招标阶段各种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质疑事项4: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各自占比份额为多少
答4:各自占比份额由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自行确定。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