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水泉镇人民政府联合村新型村集体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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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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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联合村新型村集体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16:26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1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楠、张亚新、石秀雯
项目联系电话 0482-****222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水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0****2771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自治区******花园8号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82-****222
附件1 情况说明.pdf
附件2 联合村新型村集体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3 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联合村新型村集体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联合村新型村集体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于2026年06月30日9点00分开标。我单位于2026年7月3日收到质疑函,2026年7月6日向被质疑供应商发出询问函。依据采购过程的现有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质疑函、询问函、相关佐证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质疑内容做出回复及告知,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将在其他合格的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1.4212(万元),更正为:1.5374(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947,500.00元,更正为:1,024,999.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水泉镇

联系方式:130****2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花园8号楼4楼

联系方式:048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张亚新、石秀雯

电话:0482-****222

****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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