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澄清补遗文件01
此部分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潜在响应人照此执行。
****
******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澄清部分
问题:****集团统一管理机制下内部**调配安排,**范围不同地区类****公司承接,关于本次投标业绩,****公司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联关系证明。
回复: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2.2条,本项目的业绩要求为“响应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衣物洗涤服务项目业绩”,响应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按本条中相关要求执行。若响应人业绩存在本条后附“注”中相关情形,业绩证明材料应依照“注”中的要求提供。问题所涉业绩认定问题,****小组认定为准。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