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务局关于长丰县双墩镇、下塘镇规划南二路等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涉庄墓河主源工程桥梁及雨水排口、污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审批
安徽-合肥-长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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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2026-04-08
长水审批,2026,4有效
有效暂无
****关于**县双墩镇、下塘镇规划南二路等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涉庄墓河主源工程桥梁及雨水排口、污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暂无
****关于**县双墩镇、下塘镇规划南二路等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涉庄墓河主源工程桥梁及雨水排口、污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4-08 10:14

**北城****公司:

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县双墩镇、下塘镇规划南二路等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涉庄墓河主源工程桥梁及雨水排口、污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其附件已收悉。我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双墩镇、下塘镇规划南二路等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涉庄墓河主源工程桥梁、雨水排口、污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拟建南二路为城市主干道,于河道桩号12+340处斜交60°一跨跨越庄墓河主源,桥梁全长37m,整幅设置,桥跨布置为1×30m预制砼小箱梁,采用扶壁式桥台,桥台台帽尺寸为1.7m宽×1.4m高,承台正向宽6.5m,厚2.5m,单侧桥台下设双排直径1.5m 钻孔灌注桩基础,梁底最低点高程为51.283m,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拟建两处雨水排口于庄墓河主源左右岸接入河道,分别为出口二、出口三,其中出口二汇水范围汇水范围50.77ha,设计流量7.67m3/s,规划管径d500-d2400;出口三汇水范围59.85ha,设计流量9.18m3/s,规划管径d500-d2600,共计16.85m3/s。

拟建规划南二路污水干管自东向西穿越庄墓河河道至**路,沿**路****处理厂,规划管径d1200,在桥梁上游17m处采用埋管下穿庄墓河主源,埋管为两根d1200球磨铸铁管污水管(一用一备),外套d1600钢筋混凝土管,河道两侧设置闸门井。管道与河道水流方向夹角约60°。拟采用明挖方式,穿越段水平长度约95m,管顶标高为42.95m,规划河底高程为44.6m,管道在规划河底以下最小埋深为1.65m。

本工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平面坐标系统为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相关位置坐标点如下表所示。

编号

X

Y

桥梁西端

****553.435

****4772.867

桥梁东端

****553.614

****4802.886

西岸雨水排口

****585.277

****4754.384

东岸雨水排口

****591.648

****4777.067

污水管西端

****518.139

****4750.480

污水管东端

****518.139

****4845.480

二、拟建工程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该工程实施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保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交付使用。拟建工程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不得影**利规划的实施。

四、你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对防洪安全有影响的工程施工不得安排在汛期进行。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消除和减轻防洪影响措施,严格控制开挖线,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测防护;确保岸坡安全稳定;完工后做好相应警示标志。汛前和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清除河道、岸坡、防汛道路范围内一切临时建筑物、弃土、施工器材等杂物,修复被损坏的渠道、岸坡和防汛道路,确保防汛交通畅通,确保度汛安全。

五、根据水法规有关规定,该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无条件服从河道管理、防洪抢险和河道治理的需要。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承担相应河道的维修、防汛等任务,同时应接受水行****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你单位应及时制定施工度汛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报备)。

六、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涉河工程施工安排(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期防汛措施)等文件,报********政府备案。工程施工放样时,你单位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派员检查、验线(包括隐蔽工程查验)。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涉河工程专项验收相关资料应报****备案。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利规划发生较大变化或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

2026年4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