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 **** | 生成日期:2026-05-21 | |
| 长水审批,2026,12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社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水库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社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水库建设方案的函》及其附件悉。我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社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水库建设方案。项目位于****社区**水库右岸,****工程处于水库管理范围线内。工程内容包括:一条长3119m宽3m的环库绿道(管理范围内2415m),面层为彩色沥青路面。配套建设3m宽黑沥青道路500m(管理范围内125m)、3.5m宽黑沥青道路830m(管理范围内680m)。**浮筒码头一座,采用浮动式结构,通过Φ100钢管桩固定浮筒平台。**引桥两座,引桥采用浮筒式结构。**浮桥一座长80m、宽2.4m,采用浮筒式结构。过路涵(2座,DN500钢筋混凝土管)和箱涵(1座,1500*600mm)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第9.2.3条规定,****水库库容5074.2m3的1.2倍(约8668.6m3)实施清淤补偿,清淤补偿区域同步实施水生植被恢复措施。涉水工程应严格安排在枯水期施工,避开主汛期和鱼类繁殖期。施工前应与水管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明确施工期间的协调机制和水位调度要求。运行期应制定码头及浮桥的管理制度,明确开放时间、使用条件和应急措施。
三、拟建工程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四、该工程实施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保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交付使用。拟建工程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不得影**利规划的实施。
五、你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对防洪安全有影响的工程施工不得安排在汛期进行。跨汛期施工的工程,你单位必须制定度汛方案,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消除和减轻防洪影响措施,严格控制开挖线,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测防护;完工后做好相应警示标志。汛前和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清除河道、岸坡、防汛道路范围内一切临时建筑物、弃土、施工器材等杂物,修复被损坏的堤防和防汛道路,确保防汛交通畅通,确保度汛安全。
六、根据水法规有关规定,该工程建设与运行****水库管理,防洪抢险和水利工程治理的需要,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
七、工程施工放样时,你单位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检查、验线。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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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