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院中医馆项目建设,完善妇幼健康中医特色服务体系,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多功能离子导入仪一套,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多功能离子导入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排除进口产品 |
核心参数(必满足条款) |
基本配置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多功能离子导入仪 |
一台 |
是 |
1.环境温度:10-40度 2.电源电压:220V ±10% 50HZ ±2% 3.工作方式:离导、脉冲、温敷三种工作方式。 4.工作时间:自动定时,连续可调。 5.离子导入:电压0-42V连续可调,偏差±5V;输出极性+ 、-可调。 6.脉冲:输出脉冲幅度50—200VPP连续可调;输出脉冲频率10HZ---330HZ扫频信号,扫描周期1秒。 7.温度:恒温控制温度范围,室温0-40度连续可调,偏差±5℃。 8.智能控制:智能电脑芯片控制,过温自动保护;电脑彩屏触摸,真人语音操作提示;存储记忆。 |
1.主机一台 2.离导镜4只 3.电源线一根 4.说明书一本 5.保修卡一本 |
1.整机(含所有附件)质保期≥3年 2.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支持 3.国产机 4.供方须免费提供操作培训、日常维护保养指导。长期提供技术咨询,确保医护人员规范、安全使用。 |
三、预算金额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元。投标人最终报价、成交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限医疗器械适用); 2. 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 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1.信用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信用查询证明材料:自行登录上述指定官方网站,查询本单位信用状态,分别截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页面完整截图;3、所有信用查询截图须清晰完整,可识别查询网站域名、查询主体名称、查询时间、查询结果等关键信息,截图打印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必备组成材料。标书代写
五、报价要求
(一) 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报价单,明确区分各规格多功能离子导入仪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交货期等内容;
(二)报价应包含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为固定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接受价格调整;
(三)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提交报价材料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详细的报价单,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产品技术参数说明书、彩页等相关资料,以证明产品符合采购要求。
售后服务承诺函,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质保期等。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7月14日下午17:00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除外)。
八、评审方式
我院将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有效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业绩、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确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9****6152
联系地址: **省**市**区涵东街道新涵大街816****保健院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方式或取消采购计划。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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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