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1.67%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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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11.6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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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公司11.67%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187.41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7-1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8-07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范经理/023-****7797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公司11.67%股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公司
注册地(地址) **省>**市>**
法定代表人 李洪飞
成立时间 2015-11-05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150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322MA1MAUF43X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经营范围 光伏科学技术的开发、咨询、交流、推广,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服务,****电站系统的技术咨询、转让、推广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润****公司 88.33%
2 **辉****公司 11.67%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12.55万元 -2440.76万元 -2440.4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242.61万元 29312.39万元 -8069.78万元
审计机构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6-04-30 23.27万元 -520.86万元 -522.6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853.52万元 29445.89万元 -8592.3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卓信****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7-06
评估基准日 2025-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据专项审计报告载: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中辉资产负债率106.87%,流动负债为3.01亿元,较流动资产1.45亿元多1.56亿元,主要为列示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逾期未付的长期应付款。**中辉偿债能力弱且已停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据评估报告载: 1.截止评估基准日“**中辉”仍处于停产状态,审计报告的相关强调事项尚未解决。 2.标的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存在土地、厂房及外围动力设施未按期回购相关事项,后续仍需按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付款义务,该回购事项所涉及的资产权属瑕疵,以及应付回购款项可能产生的逾期违约责任、逾期资金占用成本及潜在履约纠纷等事项,本次评估未考虑其可能对本次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请投资人注意。 3.标的企业于基准日前已签订合同售卖部分代建回购资产(详见报告正文),但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完成回购,故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不含上述资产,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可能对本次评估经济行为实施可能存在的影响,请投资人注意。 三、其他披露内容:审计报告数据出自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备查资料: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87.4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 30 】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辉****公司
注册地(住所) **省**市**区星火路1号
法定代表人 仲在峰
注册资本 15162.138693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909042W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1.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67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集团****分中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范经理 联系电话 023-****7797
备注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0
招标公告
徐州中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1.6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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