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委托****承担22000吨/年胺基化物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需要对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监督,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2000吨/年胺基化物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省**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梁家坝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154万元,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改造现有10kt/a醇胺生产线,**一条胺基化物生产线,**复配车间,新增一个环氧乙烷储罐,**一个乙丙类罐区等,依托厂区现有的空压冷冻制氮站、锅炉房等公辅设施,****处理站等公辅设施。改扩建完成后,达到年产醇胺类产品20000吨、胺基化物产品2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省**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梁家坝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sjsyhg.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武科西一路65号4栋7层702号
联系人:尤工
电话:028-****1596
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团体和其他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公众均在本次环评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内,同时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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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