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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瑶区乡等片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双版纳州**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瑶区乡等片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西双版纳州**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计划实施6项工程,供水人口规模约3.7万人,总投资约19700万元。其中:(1)瑶区集镇供水工程:**水厂一座、配水管网50公里,配套蓄水池及其附属建筑物。(2)勐伴集镇供水工程:**水厂一座、配水管网30公里,配套蓄水池及其附属建筑物。(3)**镇片区供水工程:**输水管网15公里,**配水管网50公里,配套蓄水池及其附属建筑物。(4)勐满集镇供水管网改造延伸工程:改造水厂一座,**输水管网20公里,**配水管网50公里,配套蓄水池及其附属建筑物。(5)勐仑片区管网延伸工程:**输水管网20公里,**配水管网35公里,配套蓄水池及其附属建筑物。(6)象明集镇供水工程:**输水管网18公里,**配水管网25公里,配套蓄水池及其附属建筑物。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7-10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水务局、0691-****273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马艳梅 |
| 办公电话: |
147****80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赵丽 |
| 经办人: |
张云召 |
| 办公电话: |
151****7268 |
移动电话: |
151****7268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西双版纳州**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瑶区乡等片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17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31 08: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开标室一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西双版纳州**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瑶区乡等片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所涉及的需要进行工程造价的内容等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①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的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的处理并协助委托方进行材料及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进行费用调整、索赔及反索赔工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③工程财务决算审核,并出具财务决算审核报告、报表。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西双版纳州**县。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造价咨询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均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具有工程造价咨****机关****事务所(****事务所)执业****分所的,****分所****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并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擅自更换。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擅自更换。 (2)财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财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擅自更换。 (3)拟派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5人,其中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每个专业至少各1人,注册在本单位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银行资信证明;****公司须作出说明。2022年及之后审计报告须按“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赋验证码。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当前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根据《******部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的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且无违法违规记录,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信用中国(企业注册地省份)”网站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注:各地区对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信用报告的称谓存在差异,投标人按照企业注册地省份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信用报告即可,下同)。 ①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合法有效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②投标人可通过实名登录各自省份“信用中国(企业注册地省份)”(如:**省企业可登录“信用中国(**)”、**政务服务网),进行专项信用报告申请(根据本项目需求:报告证明用途选择“招标投标”;时间范围选择“近三年”;报告出具领域选择“全选”),投标人自行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附于投标文件中。具体操作事项请登录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西****交易中心关于全面推行招标投标领域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或查看“信用中国(企业注册地省份)”网站的具体操作事项。 报告生成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生成。(温馨提示:各地区对报告的生成时间有不同要求,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按属地要求生成报告,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 3.5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3)派驻本项目的实际咨询服务人员应与投标书保持一致,且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1 |
招标公告.pdf |
2026-07-10 09:4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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