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给予**县那甲镇餐甲村登屯废弃采矿矿硐涉重金属问题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政策符合性:本项目的实施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政策要求,是贯彻落实《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有助于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市场需求迫切性: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监管力度的加强,市场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的需求日益迫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及时响应市场需求,有效解决区域重金属污染问题,保障下游水体和土壤环境安全。
(三)技术进步支撑:近年来,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不断进步,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和工艺,本项目能够实现高效、低成本的污染治理目标。
(四)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推动的重点项目,本项目的实****政府形象和社会责任感,还能够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为类似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意**县那甲镇餐甲村登屯废弃采矿矿硐涉重金属问题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市**县那甲镇餐甲村登屯
四、项目名称:**县那甲镇餐甲村登屯废弃采矿矿硐涉重金属问题综合整治项目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废石渣堆坡面综合整治1824米(含开挖坡面喷播植草)、废石渣堆场地综合整治2000米(含场地平整、覆土及植草覆绿)修建排水沟330米、施工便道2650米。铺设DN110引流管总长4604米,将矿硐涌水密****处理站;布设地下水监测井10口,水文监测井4口,用于长期跟踪监测。
六、项目建设年限:开工日期2026年7月,竣工日期:2026年12月。
七、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42.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24.24万元,地方财政筹措资金218.72万元。
请据此批复及项目代码开展其他的各项项目前期工作,待完成项目全部前期工作并确保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请你单位自接到批复文后,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时填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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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