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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庞芳洋私人住宅项目平立面设计图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建筑设计图进行批前公示如下:
庞芳洋用****广场拆**置用地图(3)号,用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该户未批先建,已作行政处罚,现申请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米×15米=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1.0平方米,东面允许挑出1.2米阳台。具体内容详见****门户网站及项目现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县金鸡大道160号(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059。
特此公示。
附件:庞芳洋平立面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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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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